汕头: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现接受申报

2016-07-18 10:49   汕头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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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17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展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汕头市2017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展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评审工作将根据申报材料综合筛选所申报项目,正式确定立项项目,并根据项目规模、受益对象、社会效益等确定资助的金额。其中,重点示范项目最高可获15万元资助。

据悉,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包括社区服务项目、民政事业单位服务项目、培训和督导服务项目及评估项目。其中,社区服务项目申报范围为面向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士、低收入家庭、社区康复人员,有效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等资源开展具有“三社联动”特质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且有项目运作经验、人员配备完整、运作规范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基础条件较好、项目运作成熟的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可申报重点示范项目,申请资助资金为10至15万元;其它单位可申报一般性服务项目,项目申请资助资金为6至9万元。

民政事业单位服务项目的申报范围为在民政事业单位开展的为老助孤、军休服务、社会救助、职工帮扶等方面的社会工作服务。申报对象为民政系统事业单位,项目申请资助资金为3至5万元。培训和督导服务项目申报范围为针对一线社工人才、社工管理人才、持证社工举办的培训项目,以及为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单位和社工提供的专业督导服务。申报对象为各区县民政局和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培训项目最高资助5万元、培训项目培训人数一般不少于80人;督导服务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督导服务原则上应覆盖当地所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单位,且每个项目社工每月接受督导的次数不少于2次。

有意向申报项目的各区县民政局、直属有关单位和相关的社会组织可在7月29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市级所属单位可直接向市民政局申报;各区(县)所属单位可向区(县)民政局申报,并以区(县)民政局名义统一报市民政局。(纪金娜 纪晓燕 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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