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党中央做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大决策之后,人事部、民政部印发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每年6月组织一次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发展被提到了国家的高度,社工师、助理社工师成为我国第30个正式职称系列。评价激励创造了适宜的政策环境,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所以2008年我市有94人通过考试,其中民政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占7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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