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工作者协会(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OfHunan Province)是由湖南省社会工作学者、实际工作人员以及关心湖南社会工作发展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社会组织,于2001年9月正式成立。宗旨是推动社会工作在湖南省的发展和普及,帮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加强社会工作的学术交流,探索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发展道路.在业务上接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一、 协会的宗旨
湖南省社会工作协会是由湖南省社会工作学者、实际工作人员以及关心湖南社会工作发展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湖南省社会工作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繁荣湖南社会工作学术研究,推动湖南社会工作发展为己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努力探索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道路。
推动湖南省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繁荣湖南省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的研究,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培养高素质的社会工作队伍,加强与国际国内社会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增进湖南省社会工作理论和实际工作者之间的沟通,努力探索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道路为宗旨来发展社会工作事业,使民政工作紧跟时代脉搏,推动民政工作深入发展,为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一)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二)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三)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四)协会有法定代表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协会还设有副会长,秘书长。
三、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推动全省社会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
(二) 促进社会调研,开展社会工作实务活动;
(三)宣传、推广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
(四)加强全省社会工作人员之间相互联系和内部信息交流,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举办社会工作理论研讨会及专题知识讲座;
(六)总结全省社会工作研究成果和最新动态,编辑协会会刊;
(七)面向社会提供社会工作业务指导咨询和服务;
(八)维护社会公正,帮助弱势群体。
湖南省社会工作协会各项工作在各位领导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托长沙民政学院社会工作系的专业优势,在扩大协会影响和推展社会工作实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协会真正发挥了作为湖南省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应起到的作用。现将协会各方面的情况总结报告。
四、协会工作流程
(一)、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界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长沙民政学院审查并经湖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批准同意。
(二)、协会重大事宜召开常务理事会,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
(三)、一般事宜由秘书处处理决定。秘书处由秘书长、专职秘书和会计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各项事务的执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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