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组织既然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工作任务,这里面就有一个悖论出来了:社会组织是非政府机构,因应社会需求而生,有多少需求,才会产生相应的社会组织,而且还要看社会组织的生存环境如何,是否被政府抑制;但是社会组织个数的增长,并不会按政府的希望来生长,怎样才能尽快“培育”更多的社会组织呢?
不用急,地方政府在培育创新企业方面已有了一二十年的经验,他们很容易把原来那一套培育市场主体的方法移植到“社会企业”上来,比如辟出特别的园区,给予特殊政策;比如像科技创业设立VC/PE那样设立“社会创投”,帮助这些“社会企业”度过创业期。尽管并不知道这样做是否能够奏效,而且也无法确定社会组织的发展与政府的帮扶之间有多少因果联系,但是地方政府必须做点事情,这是它们能够做的事情。
“社会组织孵化器”是地方政府最乐于采用的方式。在广东省,多个城市都设立了不止一个这种“孵化器”,比如广州、深圳的多个区都分别成立了自己的“孵化器”,政府拿出专项资金,资助初创期的草根社会组织。有的地方是政府自己来运营这些“孵化器”,有的则是外包给社会组织,还有些地方,比如顺德区,则是设立了一个“法定机构”——顺德社会创新中心,财政出资购买服务,促进和扶植社会组织发展。
有了需求,就会有人专门来满足这种需求,于是专门从政府那里接单来运营“孵化器”的典型机构就应运而生,比如在业界颇具知名度的上海“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NPI)。
2006年, NPI首创“公益孵化器”概念,并在上海浦东运作成功,后又通过发起“恩派”系列机构使该模式在上海(浦西)、北京、成都、深圳等地成功复制。据称NPI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孵化30个左右的民间公益组织,为他们提供能力建设、场地设备、小额补贴、注册协助等多方面的帮助,从2007年起, NPI引入 “公益创投”(Venture Philanthropy)方式,先后与企业、基金会、政府合作开展了若干“公益创投”和“公益大赛”项目。恩派官网自称,至今由NPI托管的公益创投资金已超过5000万,资助的公益项目近300个。
“恩派模式”确实很符合地方政府的胃口,因此它很快拿到了越来越多的政府订单,迅速扩张规模。但问题也随之而来:首先是,整个社会组织的发展,人才都是极其缺乏的,更何况是指导帮助社会组织发展的人才,就更为稀缺,供求关系极为不平衡,结果便必然是许多不足以担当重任的人被放在了不合适的岗位上。类似恩派的机构很少,恩派只能穷于应付,但人才供应不上,服务质量和专业性必然下降或一定程度上被牺牲掉。这可能是类似恩派机构的幸与不幸。
“社会创投”概念,也是很符合地方政府胃口的一个模式,地方政府投入少量的钱,或者拿出少量的办公面积,资助草根社会组织的创业,只不过政府并不从中收获资金利润的回报,而只是收割所谓“社会价值”。对政府来说,这些钱并不需要很多,在政府拥有的资源里面,可谓九牛一毛,投入到社会组织的培育中,也只是翼有万一之得。能拥有这样的心态,意味着政府的理念已发生了极大的转变。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是为这些合意的初创社会组织造一个“小温室”,还是下力气改善整个社会组织发育的社会环境?做前者其实没有太大意义,关键在于后者。而社会环境的改善,既有技术问题,比如与社会组织、慈善捐助有关的税收制度,民办非企业机构的银行会计制度,也有前述政府的控制心态和感情好恶问题,表现出来就是社会组织的分类登记和监管手段等。这些问题都已提出经年,但并没有怎么解决。
还有一个大背景的问题。整个中国仍处在“重商主义时代”,人才的流向,要么流向官本位的体制内,要么流向商界,前者有保障和灰色收入,后者相对收入比较高,而且存在暴富的可能性。与二者相比较而言,社会服务领域并不能给出超出社会平均水平的薪资,因此人才很难大规模涌入此领域,大多靠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在支撑职业生涯。因此社会服务领域在国内注定要经历一个缓慢发展的过程,而不可能像IT领域那样迅速吸引大量的优秀人才。然而社会需求却是缺口很大,急切之间补不上来。因此在发展初期,也许仅能在社会服务的供应量上有一个快速增长,但质的提升,要慢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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