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工岗”政策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1-08-13 10:11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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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30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后,省民政厅积极履行牵头职责,切实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意见》重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去年4月30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后,省民政厅积极履行牵头职责,切实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意见》重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意见》有关政策性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及时下发通知,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和工作举措,明确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等,全面启动《意见》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制定下发了“社工岗”政策要点解读,以及“社工岗”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薪酬实施意见和“社工岗”人员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评分标准等8个制度范本,健全完善了“社工岗”“1+N”制度体系;会同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民发),将“社工岗”人员退休年龄明确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并统一规范了社保、医保缴纳标准及方式等,为解决长期以来社区工作者职业保障难的问题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

三是加大落实力度。深入全省9个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调研指导,对各县(市、区)进行“一对一”政策辅导、答疑解惑;并将“社工岗”工作作为全省重点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重点评估内容,纳入2021年全省性督查考核计划,压实各地责任,全力推动落实。截至目前,全省有43个县(市、区、开发区)落实了“社工岗”薪酬,各地共配备“社工岗”人员1.8万人,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数增加近6000人,每人每月薪酬平均增加至少1000元以上,“社工岗”人员选任招录、薪酬机制、管理考核、福利待遇等职业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社区工作力量得到全面加强,为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根据吉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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