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在粤东西北地区和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等地建设运营200个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以来,成效显著,准备今年开始实施第二批计划,决定从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连续五年,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第二批)),将由省、市、县三级安排资金资助建设运营200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共配备不少于1000名社工,以增强基层民政服务力量。本次“双百计划”不局限于粤东西北地区,全省的乡镇(街道)都可以申报了,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止。具体怎么申报、怎么实施、资金怎么安排,摘编如下:
怎么申报,有什么要求?
申报主体:
为全省的乡镇(街道),已列入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第一批)的除外。有省定“红色村”的乡镇(街道)优先列入申报范围。
申报条件:
市、县(市、区)两级需保证社工工资和运营资金的落实,并确保专款专用;参与项目申报的乡镇(街道)要承诺严格按照社会工作服务站选点标准确定选址,并落实站点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及用品;市级为省厅统一安排的地区督导中心提供一间办公场地,并落实办公设施设备及用品。
申报数量:
每个地市申报8-12个社会工作服务站。
申报程序:
以自愿为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择优推荐、逐级申报的方式,由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市、县(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逐级审核,报省民政厅审定。
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止。
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申报,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纳入民政重点工作,广泛发动乡镇(街道)参与项目申报;要统筹考虑城乡均衡发展,结合当地的服务需求并做好规划,力争申报一个,建成一个,带动一批,以项目建设推动当地民政工作发展。
申报后,具体资金怎么样安排?
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把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发展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第二批))予以重点保障,并按照5年资助周期做好项目资助资金总体投入规划和年度投入计划,切实落实资金保障。
社工工资:
粤东西北地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首年度(2019年度)按每配备一名社工人均资助5万元的标准,由省级资助资金与地方(市、县两级)资金按6:4比例配套,其中省级资助每名社工3万元,市级资助资金应不少于地方配套资金的2/3。考虑社工薪酬自然增长原则,从满一年工作起,次年度开始,每名社工工资比上一年度增长5%。
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配备社工的工资由所在市和县(市、区)解决,标准由地市确定并报省厅备案。考虑社工薪酬自然增长原则,从满一年工作起,次年度开始,每名社工工资比上一年度增长5%。
对经济较困难但年度考核成绩好的社工站,省厅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助。
服务经费:
200个社会工作服务站所需服务经费由省厅按每站每年3万元标准给予资助,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帮助解决。
督导经费:
省厅每年安排督导专项经费,用于统筹对200个社会工作服务站的专业督导,保障服务质量。
其他经费:
办公场地修缮及维护费用由乡镇(街道)承担;鼓励各地增加对社工的绩效考核奖励,完善激励机制。
有哪些实施内容?
组建社工队伍
按照所申报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数量和服务对象情况等因素,配备3-8名社工(自筹社工工资地区可自主确定社工人数)。本批200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共配备不少于1000名社工,由省厅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组织招录后,由当地乡镇(街道)政府依法与社工签订劳动合同,组建社会工作服务队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行政管理,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监督和业务指导。
明确服务对象和覆盖范围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对象主要有: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和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在内的民政重点服务对象,以及贫困户、涉法青少年和其他需要提供服务的人群。
明确工作职责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聚焦民政主责主业,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综合评估个人、家庭的问题、需求和能力,协助落实国家福利保障政策,开展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能力提升、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完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激活社区公共活动空间,提高社区自治水平。
整合服务场地
按照“落在镇街、深入村居、问题导向、方便群众”的选址标准,依托现有服务设施,如文化站、工疗站、亲青家园、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党员活动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公共场地和服务资源,提供与服务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地,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办公场地主要用于社工日常办公、例会、文书记录、档案存放、接受督导培训等,并在显著位置悬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牌子。
带动志愿服务
建立“社工+志愿者”联动常态化服务机制,推动“专业社工、全民义工”深入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应培育发展立足社区、服务群众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组织,按照《志愿服务条例》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及使用的长效机制,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5年期间每个站点至少培育100名能持续提供服务的志愿者。
落实管理责任
经乡镇(街道)党委研究批准,由社会事务办主任兼任社会工作服务站站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站长在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社工中选拔任用,协助站长负责日常和专业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监督评估
省厅统一组建项目办公室、地市督导中心,构建“省项目办-地市督导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三级网络,确保社工招聘、站点选定、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和业务能力提升等工作的有序推进;组建由社会工作、财务和法律专家组成的监测评估小组,采用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监测评估方式,将监测评估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促进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省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业督导,建立督导团队,为社工提供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同时加强社工站自身督导培养,逐步实现从外部督导向内部督导过渡。
营造宣传氛围
通过开设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宣传平台,加强政策、服务、经验等内容的宣传报道与互动交流,提升新闻媒体关注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注意有以下目标任务
增强基层民政服务力量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聚焦民政主业,摸清民政对象,落实民政政策,链接服务资源,为民政对象提供专业服务,推动民政工作理念和方法的转变,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
丰富社会工作发展路径
由乡镇(街道)为社会工作服务站直接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拓宽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方式,在实践中培养一支可信可靠可用的本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推动全省社会工作健康发展
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组建专业服务队伍,明确工作职责,提供精准服务,破解当前我省社会工作存在服务对象不准确、服务内容不深入、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推动全省社会工作健康发展。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社工扎根镇村,以社区为本,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综合评估个人、家庭的问题、需求和能力,协助落实国家福利保障政策。以家庭为视角,以需求为导向,把工作做到民政对象家里、邻里、心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实现
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开发专业社会工作岗位,服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政府负责民生兜底保障中的骨干作用。通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培养志愿者积极参与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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