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了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提出组织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引导其参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等,构建我省大扶贫格局和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鼓励社会组织
参与产业扶贫等
实施意见提出,社会组织要在乡村振兴、就业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村庄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有条件的社会组织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参与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
鼓励社会组织特别是民办院校和基金会参与《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等政策的落实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到贫困地区开展结对帮扶、扶贫助学和扶贫支教等活动,帮助贫困地区提高教育质量和师资水平,提升贫困人口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
动员民办医院等社会组织对贫困人口开展义诊、免费体检、“一对一帮扶”等公益活动,做好疾病预防宣传、早发现、早治疗等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加大向贫困地区提供医疗技术支持、卫生人才培训和紧缺设备援助等,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条件。鼓励公益慈善组织设立专项基金,并依托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募捐,开展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帮助贫困人口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支持发展贫困地区
志愿服务活动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全省社会组织结对扶贫计划。支持省属社会组织提供慈善信托、扶贫项目、捐赠款物、资助贫困地区公益慈善组织等项目,通过贫困地区社会组织承接实施,促进贫困地区社会组织发展,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百社解千难”等社会组织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到2020年,100家省属社会组织与贫困地区社会组织进行结对扶贫。
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区计划”。到2020年支持每年选派35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贫困村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面向贫困地区的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每年支持实施一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关爱示范项目,重点为贫困地区儿童提供成长支持、精神关爱和社会保护服务。
支持发展贫困地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孵化培育扶贫志愿服务组织,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实施扶贫志愿服务项目。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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