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社区社会组织日趋活跃

2018-09-06 09:31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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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构建“多方联动、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构建“多方联动、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社区社会组织1217个,按设立方式划分:正式登记的379个,占总数的31%;街道备案的268个,占总数的22%;社区备案的570个,占总数的47%。

上下联动“建”  完善组织架构

宽城区创建了“一局两中心两基地”。设立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建设发展的相关工作,打造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工服务指导中心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工人才孵化基地。鼓励具备条件的街道,采取创建或引入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方式,组建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同时,联合长春工业大学出台《社工站标准化建设指南》,围绕“四有”标准,57个社区全部设立了标准化社工站。

想方设法“育”  强化培育扶持

降低准入门槛,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零门槛”登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准予“一址多社”“一业多会”“零首付”注册。明确培育目标,确定“3+N”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目标,每年至少培育建成3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场地支持、人才支持、信息支持。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社会组织的开办补贴、项目补贴、购买服务、表彰奖励,对发育良好、作用突出的给予最高2万元的奖励补贴。与此同时,用好孵化基地,引入长春工业大学专业团队等第三方社会组织承接运营,100多名社会工作系硕士生进驻中心成为社区志愿者。两年来,成功孵化枢纽型社会组织23家,建立社工站57个,培训社会工作者21场、2400多人次。

多措并举“管”  促进规范发展

强化自管自治,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等机制,实现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强化运行监管,探索建立和完善社区社会组织信息发布、重大事项报告、规范标准考核、财务审计监督等制度,全方位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强化评估管理,探索实行社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评估制度,尝试建立社区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综合施策“引”  充分发挥作用

坚持社会组织业务建设与党的建设同步,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负有督促和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坚持项目引领,出台《宽城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流程,申报了“大爱之行”“康乐老人快乐行”“快乐e家、让爱回家”等中央、省市财政支持项目。两年来,承接国家和省市级项目14个、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1个,累计投入资金480万元。坚持专业引领,涌现出全国社工领军人物1人,全国优秀志愿服务之星2人,全国年度优秀社工人物1人,全国最美社工2人,省、市社会组织优秀人物近30人。同时,该区始终坚持典型引领。目前,正在积极建设吴亚琴社区干部学院,总结提炼长山花园社区的工作法,力争充分开发利用这一宝贵资源,引领全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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