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党组通字〔2014〕4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政府民政局,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民政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编办,自治区信访局、发改委、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扶贫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自治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2014年6月26日
自治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完成《新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社会工作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社会工作在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就必须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挥作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指以助人自助为宗旨,具有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具备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造就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并充分发挥他们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构建和谐新疆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新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施人才强区的总体部署,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治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政府在政策配套、资金投入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多方面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突出重点、特色鲜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规划、合理创新,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协调发展,推动新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本土化进程。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建立健全保障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一支符合“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战略需要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具体任务:造就一批能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训练有素、结构合理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大力培养和发展少数民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注重培养“双语”社会工作人才;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制度、选拔制度、使用制度、流动制度、评价制度和激励保障制度体系,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以提升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为重点,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从业人员中的比重为目标,基本形成业务培训、专业教育、人才交流为一体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志愿者相互衔接的社会服务机制,形成相互支持、优势互补、有序协调、共同成长的联动服务格局。
三、完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一)大力发展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
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层次,鼓励本专科高等院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区域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开办社会工作专业,支持有关高等院校申请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点,形成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层次结构。加强社会工作理论创新研究,形成具有新疆特色的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实务体系。开办社会工作专业的高等院校要设立教学实践基地,吸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人才培养,积极探索多种方式的协同育人模式,培养学生的实务能力。高等院校要强化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保证足够的见习实习时间。
(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建设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按照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作为衡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首要标准,突出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守则和专业行为规范,构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体系。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作风建设,促使他们践行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培养扎根基层、注重实践、务实进取、甘于奉献、诚信友爱的良好作风。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