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2014-07-02 09:15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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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破解养老难题,拓展养老消费需求等方面做出全面规定。

原题:内蒙古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高辅

截至2013 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为2481.71 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437.3 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7.6%。近年来,内蒙古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为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破解养老难题,拓展养老消费需求等方面做出全面规定。

总体规划工作重点

内蒙古人口老龄化发展十分迅速,态势十分严峻,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根据《意见》的要求,到2020年,全区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新增10 万张,达到每千名老人40张左右。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40 万个以上就业岗位。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全区96% 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服务实现居家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养老。

根据这个布局,内蒙古要求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兜底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牧区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在保障五保对象优先入住的基础上,向贫困和社会老年人开放。城市社区建成方便实用、规模适度、可持续运作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农村牧区建设互助养老幸福院。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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