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12月底,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数量达166个。这些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作如何?日前,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发布的《广州社会蓝皮书2014》披露,广州仍有过半社工未能持证上岗。而对政府经费的依赖,使一些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成为街道的“附属部门”。
问题A 经费来源单一
在税收方面,每年12月份通过审核的家综中心,才能拿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款项,各种程序走下来,钱大约于次年二三月份发放下来。最后发放的钱要被算作中心上年度的盈利,抽取大约25%的税,这给中心带来巨大的运作压力。
蓝皮书披露,由于大部分社工组织的资金都完全依赖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社工组织是专门为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而成立。这种单一的资金来源,使得社工组织对政府的依附性增强,从而积累了社会风险。“一旦不能继续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B 资源分配不均
政府财政拨款是目前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主要经费来源,每一个中心每年经费为200万元。蓝皮书指出,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不进行差别式发放,造成资源分配不合理。对人口较多、服务项目较多的中心来说,200万元在扣除有关基本运营费用后所剩无几。
有的区一条街道设置2-3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而花都区才有一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C 政府干预过多
蓝皮书认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必须得到所在街道办的支持,在人事、财务、决策等多方面,存在或紧或疏的联系。因此,大多数街道办将中心视为本单位的一个部门,从而忽视了其自身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在工作任务较多、人员紧张时,要求中心从事与专业不相关的工作。
D 评估浮于表面
调查时,近六成社工认为评估项目的绩效考核制度不够科学。在蓝皮书看来,当前对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评估通常采取材料审查和电话检查的形式进行,由于过于注重形式上的评估,随机性的服务对象调查走访相对较少,对于善于自我宣传和公关的社工机构来说,在评估中容易取得高分。相反,一些踏实做服务,没有将精力放在做“表面功夫”的社工机构,反而得分不高。
这样会对其他社会机构的工作导向造成偏差。
建议 税收优惠
出台扶持资助非营利社会组织的政策,实施税收优惠,对非营利社工组织减免税收。将公益性捐赠税收减免政策落地,鼓励社会资金向社会工作投入。基层政府减少对购买服务金额具体调配上的干预。对中标的社会组织,主要根据服务量核定资助金额,社工机构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可自行决定如何使用政府的资助资金。
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设立根据各个街道面积大小、人口数量差异等,进行财政支持和人员配备。调整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数量和分布,不机械地遵循行政区划平均分配的原则,避免“一刀切”。制定统一评估标准,以绩效为导向,加大随机性的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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