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近日发出通知,自主参训项目中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证书补贴申请方法有变。从今年3月1日起,对东莞户籍于2013年及以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自主参训项目补贴申请,受理单位由市人才资源部门变为市社会工作协会。
根据上月东莞出台的相关方案,2013年及以后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本市户籍人员,获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且未享受其他形式补贴、奖励的,市财政将按助理社工师1000元、社工师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证书奖励。市民政局社工科有关人士解释称,可享受该奖励的对象无须正在从事社会工作。而此次发出的通知中“自主参训项目”对象就是指除了专职社工以外的上述这部分人员。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士于2013年及以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自主参训补贴申请,自今年3月1日起,申请补贴由市民政局负责,受理申请单位为市社会工作协会,市人力资源部门不再受理。
市社会工作协会地址:莞城八达路140号恒丰商业大厦三楼
电话:0769- 2307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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