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

2015-06-11 10:58   乌兰察布市民政局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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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社会工作者协会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乌兰察布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正式成立,标志着乌市社会工作者从此有了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治组织,也标志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朝着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方向迈进。

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社会工作者协会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乌兰察布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正式成立,标志着乌市社会工作者从此有了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治组织,也标志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朝着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方向迈进。

社会工作者协会是由全市从事和关心社会工作的单位、注册登记的社会工作者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公益性、联合性、行业性、全市性的社会团体,协会将遵守“自主办会”原则,积极开展社工培训、督导、评估、咨询,开展社会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交流合作,承办政府交办的有关社会工作事项,承接社会公益项目,努力打造专业的服务、指导、活动、交流、宣传平台,营造社工人才温馨的家园。

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的成立,是全市社会工作深入开展的客观需要,既体现了广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从业机构的共同心声,也是全市社会工作专业领域内的一件大事。协会要求,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整合资源,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二是践行宗旨,提高满意度。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探索规律,增强科学性,着力形成符合乌市实际和体现地区特色、满足广大群众需要的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的科学理论体系、实践模式和制度架构;四是注重观念、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努力提升社会工作创造力,实现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五是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社会工作开展氛围,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理解和支持社会工作中协会的工作,并为协会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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