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将社会组织打造成参与式社区治理生力军(2)

张雅丽 郭秀萌 2014-08-08 15:12   《中国社会组织》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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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通过对加装电梯工作小组进行培育领袖和培育能力培训,让小组有组织、有技巧地完成所有住户的调查整合意见、解释支持等工作,实现了长者和残疾人士等方便出门的愿望。

参与式社区治理作用发挥明显

越秀区于2013年12月被确定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地区”,并于2014年1月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着力探索政府、社会、居民共同参与的“三元治理”模式,着重强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义务,激活参与动能,发挥社会组织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给予政府社区治理的正向反馈,促进政策决策体现民意,同时协同带动社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共治共建,优化社区资本的活用,增强社区幸福感。

优化政府决策的“智囊团”。了解和反映民生需求是开展社区治理的内在要求,社会组织来自于基层,活跃在基层,与民众关系密切,并通过在社区亲力亲为的行动洞察民情,使社会组织在第一时间、真实、大范围地获取民声信息,真切了解民众的困难和需要,为社区民众需要与政府决策搭建桥梁,如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承办人民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对近年来海珠桥上演跳桥秀,造成交通堵塞的民生问题,街道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合作,在海珠桥设置社工站点,为试图攀爬的跳桥者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同时,社会组织较强的合作意识,建立合作平台,有利于将“碎片化”的民生信息进行整合,促进政府对社区服务政策进行再反思与再优化,如越秀长者综合服务中心与各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对越秀民生政策养老服务券的使用反馈进行收集意见,促进民生政策更加便民、利民。

促成社区共治的“催化剂”。社区治理的根本主体是社区居民,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在自治、互助和共治的活力,提升社区公共问题解决和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度,是社区治理的主要形式。2012年上半年,越秀区通过全面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现了社工专业服务在社区的全覆盖,14个资质优、能力强的社会组织承担全区22个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他们为社区居民能人、居民骨干参与社区事务打“强心针”,对热心事务的居民进行启能、增能、展能、传能系统培训,培育社区领袖走到前台为社区服务,就社区公共事务、公共问题群策群力解决,如建设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每年培育近30个社区领袖,主导解决了市场噪音扰民、小区围闭门施工等公共事务。为社区互助涂抹“黏合剂”,促进社区服务平台的搭建,如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的北京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服务储蓄平台,将助老服务换算成“爱心服务”工时,建立储蓄和交换机制,鼓励引导社区居民为长者提供义务服务,形成“今天我帮人,他日人帮我”的互助养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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