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怪现象之一:招投标(2)

陈忠华 2014-08-18 14:34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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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招投标中出现的“怪”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良莠不齐”;社会服务项目招投标准入机制“不够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监督体系“不够健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僧多粥少”。“怪”现象的出现既破坏了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平竞争原则,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同时也助长了腐败风气蔓延。为了维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与创新,树立规范化标准化与公平化的社会工作服务环境,既要立足当前,也要面向长远,探索治标治本之策。

除了招标文件,评标专家委员会也尤为重要,各地政府也已经甄选了相关领域的资深人士作为评标专家,并建立了专家资源库,这已经是相对较好的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资质,从某种意义上也初步回应了公众对于评标过程的专业化和公平公正的质疑。但是,相关乱象却依然时有发生。

由于社会工作服务涉及的服务面广,服务领域分类较为清晰,目前甄选出的评标专家虽然是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资深专家,但是否熟悉了解特定服务领域的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服务重点要求呢?和一位朋友(某市的评标专家)聊天,他毫不讳言的提到“其实很多时候评标过程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如评标专家易受采购方代表的影响,评标专家对项目本身不够熟悉,仅仅靠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来对比投标文件,特别是当投标文件页数较多时(有的甚至达五六百页),基本上很难做到每一页内容都能仔细查阅,如果某个机构的投标书做得有特色,或许就容易吸引人,当然如果没有其他因素影响的话,整个评标现场相对还是比较公正的”,说到这里他笑了。

笔者也无意追问“其他因素”究竟是指什么,但是从一篇网上流传的“某工程项目投标”的“怪”现象中也能够有所领悟。作者提到投标人走关系、跑门路或当“托儿”陪标,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之间权钱交易、暗箱操作、内定招标人的“猫腻”现象常常发生。作者还专门总结了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几大“怪”现象:一是“明标暗定”、二是“规避招标”、三是“哄抬标价”、四是“非法挂靠”、五是“弄虚作假”。据笔者观察来看,以上几大“怪”现象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招投标中也时有发生。

笔者认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招投标中出现的“怪”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良莠不齐”;社会服务项目招投标准入机制“不够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监督体系“不够健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僧多粥少”。

“怪”现象的出现既破坏了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平竞争原则,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同时也助长了腐败风气蔓延。为了维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与创新,树立规范化标准化与公平化的社会工作服务环境,既要立足当前,也要面向长远,探索治标治本之策。

如果未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依然走招投标路线,当然有其他可以选择的方式,暂不论述,笔者建议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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