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

2025-08-12 13:55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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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进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村(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进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村(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加强改革发展规划引领,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十五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每年将农村养老服务改革任务列入各级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改革措施,优化政策机制,整合资源力量,破解发展难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通知》指出,要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项目纳入中央和自治区福彩公益金等支持范围,到2025年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达到60%,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要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支持将闲置的集体用房和学校等设施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通知》还对强化三级养老服务联动、加强养老服务力量建设、强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创新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推动医养服务深度结合、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等提出要求。其中,在创新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方面明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行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由县级民政部门直管,统筹使用人员、资金、设施,乡镇、村(社区)按照职责协助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公办养老机构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和绩效激励制度;优先支持举办县级公办养老机构,采取购买服务、联合经营等方式,解决管理人员和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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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王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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