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布2022年“荆楚最美社工” 宣传展示活动

2022-10-28 09:52   湖北省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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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大力宣传优秀社会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年“荆楚最美社工”宣传展示活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大力宣传优秀社会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年“荆楚最美社工”宣传展示活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民政厅

2022年10月21日

一、活动主题

宣传荆楚最美社工 共同缔造幸福生活  

二、推选标准、范围及名额

(一)推选标准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居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3.在疫情防控、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五社联动”机制建设、特殊群体关爱帮扶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慈善事业、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等领域具有出色的工作实绩或感人事迹,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具有5年及以上在一线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经历的从业人员优先。

5.社会信用良好。

(二)推选范围

面向省内所有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一线从业人员。

(三)推选名额

2022年“荆楚最美社工”宣传展示对象不超过10名。

三、推荐程序和指标分配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市州推荐、部门推荐、行业推荐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推荐程序。各县(市、区)负责汇总本辖区推荐情况,审核后报所属市(州)汇总。推荐对象经组织审核、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州)报送;省直事业单位的推荐对象(含医务、司法、禁毒、教育、青少年事务等专业领域)由主管省直部门、群团组织报送;部属和省属高校、在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组织推荐对象由省社会工作联合会报送。推荐材料均报送到省“荆楚最美社工”宣传展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推荐指标。各市(州)可推荐1~2名参选对象,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可推荐1名参选对象。相关省直部门、群团组织可各推荐1名参选对象。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可推荐3~4名参选对象。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2年10月下旬前)。各地要积极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发动,扎实开展“荆楚最美社工”推荐、宣传、展示活动。

(二)推荐上报(2022年11月底前)。各地按要求组织所辖县(市、区)有关单位进行广泛民主推荐,在进行政治审查、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后,于11月底前向省宣传展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政治审查、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公示等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候选对象推荐表、候选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照片。以上材料均报送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

(三)材料初审(2022年12月底前)。省宣传展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提出20名宣传展示候选对象名单。

(四)媒体公示(2023年1月底前)。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湖北慈善社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专栏,对20名宣传展示候选对象先进事迹进行公示。

(五)人选确定(2023年2月底前)。省宣传展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综合评审,从候选对象中研究确定10名“荆楚最美社工”拟宣传展示对象,提交省民政厅党组审议并征求省委宣传部意见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荆楚最美社工”人选。

(六)集中展示(2023年3月底前)。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联合印发通报,对“荆楚最美社工”予以通报表扬。充分运用新媒体和海报、宣传栏、公共交通电子屏等宣传载体,组织省级主流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荆楚最美社工”先进事迹。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湖北民政》、湖北慈善社工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专题宣传。2023年全省社会工作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对“荆楚最美社工”的先进事迹和暖心故事进行集中展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2年“荆楚最美社工”宣传展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负责宣传展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荆楚最美社工”宣传展示活动,充分认识此项活动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对提升全省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工作机制,提供工作保障。

(二)突出典型事迹。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关注一线,推选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社会崇尚的先进典型,确保所推荐的社工事迹真实感人。

(三)坚持严格把关。本着对工作和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发动群众积极推荐和参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切实保证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抓好新闻宣传。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和作用,扩大宣传展示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激励广大社工学有榜样、做有标杆,让全社会更加充分地了解、支持、参与社会工作服务。  

 活动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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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王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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