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2022-09-01 13:58   内蒙古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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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全区乡村振兴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区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志愿服务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的浓厚氛围。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全区乡村振兴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区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志愿服务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广泛动员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同时,深入宣传推广志愿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代表、优秀项目和经验做法。

《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平台,深入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在乡村志愿服务活动方面,为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和有需求的居民开展困难帮扶、医疗卫生、技能培训、产业扶持、支教助学、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方面,贴近居民实际需求,开展救助帮扶、国防教育、助学助教、卫生健康、法律援助、文化生活、社区建设、环境治理、科普宣传、应急救援等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实施方案》制定了激励保障措施。自治区民政厅将组织开展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遴选优秀志愿服务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支持;对于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社区,自治区民政厅将引导推荐参加全国、全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评选。

《实施方案》强化了宣传展示力度。一是加强网络媒体集中宣传,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平台、杂志、报刊等网络和媒体形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大力宣传接地气、惠民生、暖人心、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和个人、品牌项目、典型经验。二是建立调度机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定期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宣传工作,通过推广典型经验,树立先进榜样,引领带动更多社会力量通过志愿服务方式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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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王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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