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助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省民政厅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2022年度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援派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面向全省遴选6家管理规范、服务专业、公信力强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简称“援派机构”)帮扶省内承接社工站运营管理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简称“受援机构”),提升其战略规划、项目运作、资源整合、创新发展、组织管理、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帮扶任务、时间安排等要求见附件。每家援派机构年度支持资金10万元。
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日至6月9日。
三、申报条件
1.全省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年检合格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同等条件下3A级以上机构优先;
2.具有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且至少承接过2项市级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承接过国家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机构优先;
3.具有较强社会工作专业实务能力,拥有至少2名实务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能够完成“牵手计划”项目任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拥有取得高级社工师证人员的机构优先;
4.在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荣誉的机构优先。
四、申报材料
1.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概况(含机构简介、专业人才、以往业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等级证书复印件。
3.荣誉证书复印件。
4.已承接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
5.拟定援派人员的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和从业经历材料。
6.帮扶方案。
五、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省民政厅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援派机构。遴选结果将在辽宁省民政厅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省民政厅将与其签订委托帮扶协议书。
六、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6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辽宁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
联 系 人: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黄伟;联系电话:024-23931909(兼传真);电子邮箱:hw_shgz@126.com。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邮政编码:110015。
辽宁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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