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5-19 10:28   四川省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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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2022年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将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程序确定服务提供方,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竞争性磋商。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2022年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将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程序确定服务提供方,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二)项目内容

落实《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四川社工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采购1个专业机构服务,对省民政厅组织实施的2022年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项目,以短期、多次集中培训方式,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进行政策文件、服务理念、管理能力等的培训。

(三)工作职责

经竞争性磋商后承接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制定2022年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培训及考核方案;

2、组建不少于8人的专业工作团队和不少于10人的专家培训团队;

3、定期提交项目推进情况,对项目进行流程化管理;

4、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培训、考核、信息库建设管理等工作;

5、开展高层次人才的跟踪培养。

(四)项目期限

计划从2022年5月开始,到全面完成第一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时止。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

主要包括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机构及成员简介资质、项目初步方案、项目实施步骤、执行同类项目业绩、经费预算等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经验、枢纽性平台服务经验,并具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资质的专家顾问团队。

(三)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等犯罪记录;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

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提交材料

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机构应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含相关证明资料)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5月30日上午10:00前现场交四川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四川省民政厅六楼601办公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没有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有意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机构可以来电或来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联系电话028-84423057。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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