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2-03-07 11:14   江苏省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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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按照民政部工作部署,决定于3月中下旬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

各设区市民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按照民政部工作部署,决定于3月中下旬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宣传主题

五社联动聚合力  社工服务暖基层

二、活动目标

通过持续广泛深入开展以“五社联动聚合力  社工服务暖基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展示社会工作者美丽风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特色和社会工作发展成果,让社会充分认识社会工作的价值、了解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营造社会工作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励广大社会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围绕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时代主题,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7日至31日。

四、宣传内容

各地宣传活动应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一)社会工作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发展成果;

(二)社会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有代表性的服务项目;

(三)优秀社会工作者感人事迹;

(四)社会工作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做法;

(五)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成果;

(六)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的意义和作用;

(七)“五社联动”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要主动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司法、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的联动,总结宣传各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成果。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行业组织联系广泛、服务行业的优势,倡导本地区高校社会工作院系积极参与宣传周活动并自发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要积极组织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各地民政部门要紧扣宣传主题,结合时代特点、地方特色,围绕在“五社联动”中发挥优势、展现风采、贡献力量;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江苏省“十四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精神,推动本地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丰富社会工作内涵等重要方面,以激励示范和表彰奖励为手段,选树一批政治过硬、躬耕基层、能力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者,报道先进典型、讲述感人事迹,进一步增强社会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升社会工作向心力和凝聚力。要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破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工站经费保障瓶颈、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普及等发展难题,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三)务求实效。各地要在宣传内容、组织形式、方案设计等方面紧跟形势、面向基层、贴近实际。在方案设计上,要结合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分群体、分类别进行宣传策划;在活动内容上,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社会工作政策法规、基本知识、服务项目和作用成效等进行多样化宣传,切实将社会工作宣传普及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有机结合;在活动形式上,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优秀项目巡展、社工风采展播、社工故事宣讲、微电影大赛等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管理。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要求,坚持节俭办活动、科学防控原则,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风险防控,选择安全、合理的方式进行活动宣传。

请各地及时做好总结,并于4月8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联系人:汪菊芬,电话:025-83590492(兼传真),邮箱:js_shgz@163.com。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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