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2-03-02 09:29   山东省社会工作协会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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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民办函〔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主题宣传活动,将社会工作宣传作为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围绕宣传主题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展现社会工作发展成果。要积极鼓励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策划开展特色宣传活动。

二、突出宣传重点。要深入发掘社会工作服务先进典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先进事迹,特别是“五社联动”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历届齐鲁和谐使者的典型事迹等,精心提炼、广泛宣传,着力增强社会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增强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面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分类别进行宣传策划。要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范围,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关注度,扩大社会工作行业影响力。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宣传周期向前延展到3月15日,确保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各市民政局要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并于4月12日前将宣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活动总结报告、影像资料等报送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联系人:贾鲁松,联系电话:0531-51781317,电子邮箱:sdmzcsc@shandong.cn。

 
山东省民政厅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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