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2-03-02 10:16   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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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宣传我省社会工作发展成果,让社会更广泛地知道社会工作的价值,了解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营造社会工作良好发展环境,根据《青海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青民办〔2022〕5号)要求,协会决定联系动员省内高校相关院系、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及协会会员单位、会员,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

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协会各会员单位、会员:

2022年3月15日是第十六个“世界社会工作日”。

为了积极宣传我省社会工作发展成果,让社会更广泛地知道社会工作的价值,了解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营造社会工作良好发展环境,根据《青海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青民办〔2022〕5号)要求,协会决定联系动员省内高校相关院系、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及协会会员单位、会员,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五社联动聚合力  社工服务暖基层

二、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7—31日。

三、活动目的

(一)团结全省社会工作相关单位、机构及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广泛传播社会工作知识,宣扬社会工作理念;

(二)通过展示社会工作成果,特别是社会工作服务案例、典型事迹和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社工机构参与社工站建设的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影响力;

(三)宣传“五社联动”的意义、作用,带动社会参与度。

四、活动主体

(一)指导单位:青海省民政厅

(二)主办单位: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

(三)参与主体:省内各高校相关院系、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以及协会会员单位、会员。

五、宣传内容

全省社工机构围绕主题、因地制宜、选择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方式围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应重点围绕以下几点内容进行开展:

(一)社会工作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发展成果;

(二)社会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有代表性的服务项目;

(三)优秀社会工作者感人事迹;

(四)社会工作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做法;

(五)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成果;

(六)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的意义和作用;

(七)“五社联动”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六、具体活动安排

(一)举办社工实务能力培训,安排部署全省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事宜。

3月8—11日,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在海东市乐都区举办“青海社会工作者实务能力巩固提升培训班”,参训人数80人。并安排部署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事宜。

培训班将邀请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相关负责人解读青海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思路及要求,邀请社会工作专家老师、实务工作者讲解社会工作实务技巧等。

(二)青海省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3月19日上午,拟举办“青海省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举行社会工作沙龙

1.活动主题:“社工站建设与运营”社工沙龙分享会。

2.组织单位: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

3.活动时间:3月19日上午

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现场宣传

根据《青海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联系动员省内各高校相关院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以及协会会员单位、会员,结合自身工作内容、项目活动在校园、在社区、村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

活动时间:3月17—31日

1.校园宣传活动。联系动员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相关院系,组织师生开展校园展示宣传、知识竞赛等活动,让更多的高校师生认识了解社会工作。

2.社工机构宣传活动。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扎根基层,深入社区(村),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及项目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特别是要鼓励承接2021年省本级福彩金支持项目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结合自身项目活动,至少2次开展实地宣传活动。

宣传要重点围绕社会工作的作用,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的意义和作用,“五社联动”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等。

(五)主题视频制作宣传

3月初,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联系动员社工机构制作社会工作主题短视频1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大屏幕等推送宣传。①省内各级社工机构提供1份短视频(时长不超过1分钟)或社会工作服务照片6—8张(附备注),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剪辑、制作;②社工机构提供的短视频及照片必须是本单位原创,且能够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服务过程,附文字说明;③短视频及照片的内容要遵循社会工作的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相关信息;④相关素材务必于3月4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报送至我会,邮箱:599027230@qq.com。

七、活动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青海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青民办〔2022〕5号)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制定宣传方案,推进宣传工作。并于4月7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资料、总结及影像资料报送至协会。

色仁尼玛:13519755323,599027230@qq.com

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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