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目前,全省建成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759个、村(社区)社会工作室1892个,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省委、省政府将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纳入《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武汉市从2017年开始,大力推进街道社工站和社区社工室建设。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街道社工站已全覆盖,社区社工室广泛建立,共建成110个街道社工站、1149个社区社工室。武昌区、汉阳区已建成“区—街—社”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社会工作与民政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居民群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不断提升。
湖北省鼓励县(市、区)民政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京山市政府印发方案,明确一般按照不高于上年度社会救助资金总支出5%的比例,从已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