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持证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社会工作者职业地位、保障服务对象权益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浙江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省民政厅要求,市民政局将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为具有宁波市户籍或在宁波市工作,并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持证人不是在浙江考试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先联系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0571-87217391),完成资料核对入库后方可参加登记。
二、登记时间
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2021年6月22日至6月30日,进行全市2020年度新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的证书登记工作;
2.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全市历年持证人员证书登记工作。
三、登记方式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方式一: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登记。
·方式二:下载移动端“浙里办”APP,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选择“在线办理”入口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
持证人员进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报页面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按照单位属地优先原则选择登记管理机构,并上传有关材料后提交登记申请。目前无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按户籍、居住地顺序依次选择登记管理机构。
资料需要补全的,申请驳回后持证人员根据要求补齐材料重新提交申请。登记管理机构需要重新选择的,申请驳回后持证人员应选择正确的登记管理机构,重新提交登记申请。
五、操作指南
方式1
浙江政务服务网
1、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
2、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登记;
3、登录账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如忘记密码可点击右下角“忘记密码”找回;
4、按照要求填写信息,红色星号为必填项。
注:持证人员按照单位属地优先原则选择审核机构(例:在海曙区工作,住在鄞州区,审查机构选择海曙区民政局)。
5、全部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显示“申请提交成功”即为提交成功,等待后台进行审核。
6、如何查看我的证书登记是否成功?
网页端点击网页右侧【我的】一栏
点击【办理中】
显示【已办结】即为审核完成,考生可点击查看审核结果;
还未审核应显示为【待受理】;
如显示其他情况请联系所选审核机构,宁波市审查机构联系方式在文末。
方式2
“浙里办”APP
操作方式与网页端一致。
六、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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