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岗位设置、规范管理、职业发展、待遇保障、激励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对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作出相关规定。
改革背景
目前,遂宁市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1.26万人,占57.30%,其中船山区83.29万人,净流入人口达17.61万人,增幅达25%。全市共设有城乡社区336个。其中城市社区191个,社区工作者1630名,平均每名工作者服务常住居民约989人。为高标准建城,提升遂宁城市颜值,让“老城”呈现新气象、“新城”迸发新活力,为人民打造更加美好的家园,有必要激发社区专职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整体水平。
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聚焦聚力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激励、生活上关怀,围绕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发展目标,通过健全完善职业准入、岗位序列、管理考核、薪酬待遇等制度体系,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尊重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浓厚氛围,切实把热心基层事务、善做群众工作、具有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适岗人才选进来、用起来、留下来,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
专职化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人员配置方面,《意见》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第十一届社区“两委”届期内在职数限额内选任、任命的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及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公开招聘的职数限额内从事社区服务的其他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一般社区按5职配备,最高不超过9职,各地原则上按不少于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职数1/3开发社区专业社工岗位。
在选任聘用方面,《意见》指出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采取“选”“任”“聘”相结合的方式配备。除选任和任命的社区“两委”专职人员外,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细则,有计划进行公开招聘。新聘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招录。注重从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返乡人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证社工等人员中招考招聘。
在规范管理方面,《意见》指出,要规范劳动合同,正式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应与县(市、区)、市直园区统一确定的用人主体订立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建立完善的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以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综合考核,与绩效奖励、评先评优等挂钩,制定差异化绩效分配方案。规范档案管理,由街道(乡镇)对社区专职工作者人事档案进行属地化实物管理。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对涉嫌违法违纪犯罪、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等情形的按程序依法处理。
在激励保障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大面向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录公务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探索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加大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评先评优力度。强化待遇保障,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以岗位等级序列为主的动态薪酬体系。
改革利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
在岗位开发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原则上按不少于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职数1/3开发社区专业社工岗位。
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入口方面,《意见》指出,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招录。注重从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返乡人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证社工等人员中招考招聘。
在激励机制方面,《意见》指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津贴标准是: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200元/月·人、社会工作师300元/月·人、高级社会工作师5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在专业发展方面,《意见》指出,支持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专业学历教育、考取社工师。力争用3年时间,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学历全部提升到大专以上;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均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筑牢城乡基层人才基础。
(稿件来源:遂宁社会组织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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