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9-01-16 09:55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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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这是首个地方出台的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工作的政策文件,为农村社会工作发展描绘了广阔前景。

近日,河北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这是首个地方出台的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工作的政策文件,为农村社会工作发展描绘了广阔前景。

干货一

到2020年,每个乡镇建成一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发不少于2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有条件的农村应建立社会工作站(室);每个社区至少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河北是京畿要地,也是农业大省。在全省5万多个城乡社区中,有农村社区49406个,占社区总数的91.8%。《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农村社区为平台,坚持“三社联动”,切实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社区志愿者的优势,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着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道德教育,滋养民心,提升素质,培育文明乡风。坚持从农村社区、服务对象出发,组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到2020年,每个乡镇建成一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发不少于2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有条件的农村应建立社会工作站(室);每个社区至少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干货二

农村社会工作主要服务农村特殊人群、服务农村社区发展、助力农村脱贫攻坚。

《指导意见》指出,农村社会工作的主要服务内容有三项:

服务农村特殊人群。面向农村“三留守”(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人群、残疾人、退役军人、贫困人群、农村社区内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根据服务对象需求,通过个案管理、资源链接等专业理念和方法,有针对性的提供关爱保护、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危机干预、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等服务。

服务农村社区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维护农村公序良俗,营造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的良好风气;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引导村民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丽乡村;培育发展以开展道德讲习、志愿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农村社会组织,如乡村书院、夕阳红志愿者队伍、老年协会、戏剧社、红白理事会等,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增进邻里互助关系,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

助力农村脱贫攻坚。贯彻落实《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扶贫办关于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重点打造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示范项目,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鼓励社会工作机构链接整合资源,助力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加快形成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协同参与脱贫攻坚格局;及时回应贫困群众需求,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增强自我“造血”能力。

干货三

培育本土社工人才、建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站点、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挖掘有道德、有威望、熟悉当地民俗风情和文化特点、关注农村发展的新乡贤,将其与乡镇(街道)民政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大学生村官一同纳入社会工作专业培训范围,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社会工作学历学位教育。培养选拔一支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加强与高校、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等对接,通过实习实训、培训、督导、项目合作、对口支援等方式,建立试点实训基地,推动当地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普及;通过定向委培等形式,加强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支持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依托乡镇办公设施、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农户等,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站(室)。公开招聘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获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人员,采取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营等方式,配备社会工作专业团队,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为推动农村社区发展奠定专业基础,提供人才保障。

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根据《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采用岗位购买、综合服务中心购买、专项项目购买或资助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发展。民政部门要积极申报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扩大政府购买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各地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整合公益慈善资源,发动企业、社会组织、新乡贤等社会力量,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强化评估与监督管理。各市要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实现项目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衔接。完善由政府、服务对象、专业机构等协同配合的服务评估模式,促进农村社会工作向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程序,及时监测、评估项目进展和成效,加强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不断提升承接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

干货四

社会工作知识纳入基层干部培训课程;建立由组织、民政、政法、司法、人社、公安、农村农业、教育、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

《指导意见》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门协同。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动社会工作知识纳入基层干部培训课程。认真落实《河北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由组织、民政、政法、司法、人社、公安、农村农业、教育、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农村社会工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坚持试点先行,全面统筹推进。按照试点先行、统筹推进的原则,选择基础较好的农村地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探索模式、创新方法、总结经验,创建一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点或示范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动农村社会工作由点到面深入发展。

干货五

强化工作考核,农村社会工作纳入民政系统年底综合评估内容。

《指导意见》提出,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考核。各地要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可操作、可量化、可评估的具体实施方案,指导、督促、落实农村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服务示范区建设,将其纳入民政系统年底综合评估内容。

最后,宣传!宣传!宣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好的经验做法,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和支持农村社会工作,为推动农村社会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怎样?亲爱的社工们,河北省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是否让你元气满满,干劲十足呢?社会工作发展的机遇无处不在,就等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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