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以社会工作者职业化为突破口,精准施策推进社会工作发展。
建立职业体系,合理确定薪酬待遇。目前深圳全市社会工作者还没有职业发展体系,仅有中心主任、督导助理、督导等实务职位。为此,盐田区借鉴美国、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等地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经验,出台了《盐田区进一步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职业分级管理、职业分级实施和人才激励“1+3”文件,根据社会工作者学历、职业水平等级、专业资历等要素,将社会工作者划分为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工员4 个层级,每个层级设定2-3 个职级。盐田区还明确社会工作者根据分级要求,申请职业定级,达到条件后进行晋级,以破解其职业发展的“天花板”。此外,为引导督导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者常驻一线开展实务服务,盐田区创设了社会工作主任岗位,设定1-4 级社会工作主任, 从事社会工作项目督导管理,改变以往由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派驻督导、督导脱离一线服务的局面。
同时,建立与职级相匹配的薪酬体系,包含基础工资、职级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节日福利等,应发工资1-5 级级差为2000 元,5-7 级级差为850 元, 7-8 级级差为1600 元,8-9 级级差为300 元。为调动社会工作者积极性,盐田区将助理社工师、社会工作师待遇分别提高至1000 元/月、1500 元/月。针对社会工作者“干多干少一个样、干长干短无差别” 的困境,创新设定社会工作者职级升降制度,把社会工作者薪酬与服务实绩、职级进行有机衔接,让有能力、有水平、群众认可的社会工作者脱颖而出。
构建社会工作者多维激励体系。当前,该市各区社会工作者激励政策各不相同,部分区先后出台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政策,给予社会工作者现金或住房补贴,逐渐形成“虹吸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社会工作者,但也造成了各区互相攀比,不利于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稳定性和社会工作事业良性发展。盐田区为此实施人才引进、人才保障、人才表彰三大工程,推动社会工作人才从零散化走向系统化,出台涵盖现金奖励、生活补贴、荣誉奖励推荐、课题奖励等13 项措施, 全方位实现高端社会工作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对新引进社会工作博士、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给予5 万元或2 万元奖励;对在盐田服务满3 年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每年2 万元或1万元的补贴; 对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表学术成果、获得优秀案例奖和项目奖以及获得国家、省主管部门奖励的, 给予不同层次奖励。
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全链条体系。为改变目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一刀切”的现状,盐田区建立“购买前、购买中、购买后”的全链条购买机制,以实现社会工作项目开发规范化、经费编制科学化、采购流程化、评估监督数字化。“购买前”,根据社会工作专业特点,制定社会工作项目开发指引、项目预算编制指引;“购买中”,根据社会工作服务单位需求,制定社会工作项目需求编制指引、采购流程文书指引;“购买后”,依据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指引、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模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指引等规范,引导社会工作使用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承接机构签订合同,加强服务供给全过程的跟踪监管。
改变社会工作服务管理运作模式。目前深圳市各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都是由民政部门牵头立项、采购、运营、监管,购买主体单一,民政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造成了社会工作服务使用单位权责不一、供需不一。盐田区通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谁购买、谁使用、谁负责”的政府购买机制,制定《盐田区社会工作项目采购指引》和《盐田区社会工作项目监管评估指引》,在学校、精神卫生、禁毒等领域试点分部门购买,形成权责清晰、各负其责、监督有力的社会工作服务管理模式。此外, 针对当前政府购买周期一般为1-3 年,容易出现服务短期化、商业化、表面化等短板,盐田区遵照“资格执业、统一管理、直接聘用”原则, 在部分社会工作领域开展专业社会工作者执业试点,校正社会工作服务公益航向,降低行政管理费用, 提高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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