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检察院联手司法社工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2016-05-27 09:19   福建法治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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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最高检发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其中一项便为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以此为契机,晋江市检察院先行先试。去年10月,该院与晋江市向阳青少年社工事务所正式签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该事务所执行“用爱护航”晋江市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原标题:晋江市检察院联手司法社工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图))

检察院搭好台 专业社工来“唱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7日讯“通过与两位社工的交流,我又有了新的认识,沟通、交友、冲动与义气、法律等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我去改变的太多了……”日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郭与司法社工吴雅娟、林海燕沟通时,吐露了内心的想法。小郭是晋江市检察院启动社工帮扶涉罪未成年人以来,该院联手司法社工帮教的第11名涉罪未成年人。

2015年5月,最高检发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其中一项便为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以此为契机,晋江市检察院先行先试。去年10月,该院与晋江市向阳青少年社工事务所正式签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该事务所执行“用爱护航”晋江市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检察联合司法社工拟定帮教计划

检察联合司法社工拟定帮教计划

“检察院搭好台,专业社工来‘唱戏’。”晋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甘泽阳说。为顺利推进项目,该院未检科检察官与社工组成帮教工作组,每位检察官结合所承办的案件与项目社工建立联系对接机制,并对项目工作予以指导、协助和监督。

社工事务所组建了一支由5人组成的专业项目团队,通过一对一面谈、入户走访、家庭会议、带动参与公益服务、链接资源等方式,为涉罪未成人提供心理疏导、家庭关系修复、就业岗位、协调学校复学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去年8月份的一天,来晋江务工的江西籍17岁少年小郭因琐事伙同他人殴打许某,遭到许某同伴蔡某攻击,小郭遂与两名同伙持木棍殴打蔡某,致蔡某轻伤。案发后,小郭等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双方达成和解。

考虑到小郭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今年3月底,晋江市检察院对小郭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设定六个月的考验期,检察官与小郭家属、司法社工组成帮教小组,制定帮教方案,对小郭进行跟踪考察。司法社工吴雅娟和林海燕几次到小郭家里走访,与小郭及其家属谈心,并通过日常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为小郭提供心理矫治、法制教育等专业化服务,促使其悔罪转化。

“我需要改变的太多了,只能慢慢去改,在不断学习中成长才能改变未来……”短短一个月,小郭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更深刻的反省,并向社工敞开心扉,反映自己心态和认知上的变化,也表明了想重新回归校园,通过继续学习改变现状的决心。

小郭从懵懂无知到成熟理智的蜕变,正是晋江市检察院携手司法社工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的一个小小缩影。

“我们检察官和司法社工分别扮演不同角色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晋江市检察院未检科科长詹雅须介绍,因为工作性质,涉罪未成年人对检察官可能存在戒备,有时不愿吐露内心的真实想法。而司法社工作为第三方,让涉罪未成年人觉得对方是来帮助自己的,会放下警惕,因而掌握的情况更真实。司法社工获取当事人的内心想法后,便于检察官开展工作。

“基础打好了,还需规范专业服务。”詹雅须说。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该院逐步规范了工作流程。此外,詹雅须还建立了检察院与社工的交流群,社工们将自己所做的事情在群里汇报,遇到问题也在群里交流,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共同解决难题。

截至目前,晋江市检察院已联手社工为11名帮教对象提供了专业服务,这些青少年均得以回归社会,顺利实现就业就学。

“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引入社工服务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司法工作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有机结合,提升帮教效果。接下来,我院将借鉴‘互联网+’思维,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建立检察机关监督指导、社工组织服务、帮教企业管理、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协助帮教的社会化帮教模式,推动以社会化管理的方式共同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甘泽阳如是说。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吴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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