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呼唤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体系(2)

2015-06-05 13:43   国际先驱导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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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将出台《志愿服务条例》和《全国志愿服务嘉许管理办法》,这一国家层面的志愿服务法规,将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新加坡:志愿服务精神从学生抓起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李叶明发自新加坡 据新加坡全国志愿服务与慈善中心三年前的一项调查显示,新加坡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在2012年创下历史新高,有32.3%的国民参与志愿服务,当年全国志愿服务总时数达9100万个小时,相当于人均72小时。

新加坡政府向来鼓励民众从事志愿服务。在建国之初,执政不久的人民行动党就着力于引导民众参与社区内志愿服务,并且成立专门机构——人民协会,负责社区基层组织的建设。人民协会的主席历来由总理亲自担任,可见对社区组织的重视。

人民协会有雇员一千多人,却拥有高达数万名不受薪的高素质稳定志愿者。新加坡在每个选区都设有民众俱乐部。这种服务于当地居民的俱乐部,通常只有几名或十几名属于人民协会的专职人员,却每年为居民举办大量活动,同时负责关爱区内有需要的人士。

民众俱乐部由基层领袖(志愿服务者)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管理,下属多个二级委员会,如妇女委员会、青年委员会、乐龄委员会等。政府对于参与社区服务的基层领袖,会给予多种奖励。例如,每年新加坡国庆日,都会向长期服务的基层领袖颁发不同级别的公共服务勋章;还可享有社区内免费停车的优待;子女在小学入学时,可享有优先报名权。这些都是吸引和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重要措施。

前年李显龙总理宣布,政府将设立青年志愿者计划,鼓励更多年轻人挺身而出,发挥自己的理想和热忱,回馈社会。这个新平台能更全面和系统地支持年轻人从事社区服务,同时把志愿服务之风传扬开来。

事实上,新加坡政府很早就意识到,志愿服务可体现出一个国家的国民修养及文明素质。而中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栋梁,从小培养他们的志愿服务意识尤为重要。新加坡教育部1997年规定,中学生每年须参与至少六小时志愿服务工作。

最近,在新加坡华侨中学留学的一名中国学生,做了一篇采用问卷调查和面谈采访完成的中新志愿服务对比的论文。这份论文显示,与新加坡中学生相比,中国学生对志愿服务的了解甚少,有三分之一受访者对志愿服务完全不了解。而新加坡学生回答“不了解”的只占个位数,回答“非常了解”的占41.2%,另外52.9%回答“有所了解”。在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方面,中国有超过四成学生从未参与志愿服务;在新加坡,由于中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是强制性的,所以没有未曾参与的学生。

论文作者认为,由于新加坡政府的鼓励和社会上的认同,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所获成就感甚高。相比之下,受访的中国学生却不觉得做志愿服务能获得肯定,一些公司和机构把志愿者当成廉价劳动力,也是扼杀他们志愿服务热忱的一个因素。

另外,作者认为,中国虽然同样提倡公民素质教育,但缺乏相应的做法。反观新加坡,不仅明确规定学生每年须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而且还把志愿服务精神列为评估学生的标准之一。学生所累积的志愿服务时间,也是其能否获得奖学金的考察项目之一。有学校还特别鼓励高年级学生组织自己的社区服务活动,引导学生把志愿服务融入学习生活。

  记者观察:呼唤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体系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陈雪莲发自北京 汶川大地震后中国志愿者队伍的迅速成长,令2008年被认为是“中国志愿者元年”。在不久前的尼泊尔大地震后,前往尼泊尔的中国志愿救援队员中,不少人都有过汶川大地震的志愿服务经历。

中国志愿服务工作经过几十年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在扶危济困、扶贫助学、紧急救援、社会建设、大型会议等各个领域,处处可见志愿者活跃的身影。

当然另一方面,尚处于上升阶段的中国志愿服务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包括,志愿服务项目与志愿服务需求无法有效对接;志愿活动虽然数量多,但是群众真正迫切需要的志愿服务并不多。举例来说,很多大学生都希望去山区支教,但有新闻说短期支教反而会给山区学生带来不良影响。个人的志愿服务往往是零散的,但是对服务对象来说,他们的需求是长期的、持久的,两者存在着矛盾。

中央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组组长崔海教认为,中国缺乏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需求三者对接的机制和平台。只有通过供需有效对接,实现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才能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胡有清则表示,中国志愿服务还面临着资金缺乏、协调机制亟待完善,以及志愿服务专业化有待提高等等挑战。

“中国志愿服务的主要问题在于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说,“国家层面专门立法长期缺位,一直未能高屋建瓴和上下配套地予以引导、调整和规范,严重影响着志愿服务法制体系的整体建设,已成为依法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稳健发展的瓶颈。”

莫于川同时认为,虽然存在各类问题,但中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具有独特的资源和优势,包括互帮互助传统、高层推动决心、集中资源能力、组织动员能力。例如,党组织、团组织、妇女组织、工会组织和慈善组织具备高效率组织动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传统、能力和经验,中央文明委办公室、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民政部、团中央以及其他中央国家机构和社会管理组织,实际上在发挥高层协调、统筹规划、组织动员、专业指导、政策推动、法律调整等职能作用“。这些资源和优势,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有别于并且更胜于美日等西方发达国家。认真挖掘自身既往实践经验,同时理性选择借鉴他人经验,我们可在现有基础上创新出具有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理论和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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