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让志愿服务更规范
2015年,中国将出台《志愿服务条例》和《全国志愿服务嘉许管理办法》,这一国家层面的志愿服务法规,将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在中国志愿服务领域,截至2014年年底,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31个省级行政区域中,已制定志愿服务地方立法的有20个,占64%。
然而,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界定、对志愿者权益的保障、对志愿者的奖励措施和奖励标准、志愿服务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各地的立法差异较大,执法水平悬殊。这也是建立全国性志愿服务法规的迫切所在。
相比之下,美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志愿服务工作管理相对成熟规范,它们的一些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
美国:志愿服务可兑换学分工时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青帝发自芝加哥 在美国,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当志愿者是非常普遍的事情。
19世纪后美国经历了内战、工业革命等重大社会变化,同时铁路交通、大众媒体的发展让更多人意识到了他人的贫穷和苦难,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女性为美国内战提供了志愿服务。最早的志愿组织当属“基督教青年会”和救世军等。1881年“战地天使”克拉拉巴顿成立的红十字会,在组织志愿者救灾方面成为先驱。因此人们看到了有组织的志愿者行动对社会有很大益处。
这些年来,欧美各国有组织的教会日渐式微,但是这种关怀社区、不求回报的志愿者文化存留下来,并且被美国各种非政府机构发扬光大。经过多年发展,美国的志愿者组织普遍高效有序。根据美国国家和社区服务会社的统计,2012年大约6500万美国人当过志愿者,占美国成人人口的26.5%,共投入了79亿小时的志愿时间。可见,做志愿者是美国人生活中平常的一部分。这个数字还不包括中小学生,实际上绝大多数年轻人都利用做志愿者来积累社会经验。大学申请中,志愿者经历也成了学生们简历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美国各级学校里都有“通过服务社区进行学习”的教程。学生通过做志愿者换取学分,同时接触社会的方方面面,走出“温室”,不读死书。当然如果孩子年纪太小或者家长担心,博物馆、动物园、动物救助机构等都有相对安全简单的志愿者项目,从领人参观到清理动物粪便,形式多样。成年人相对选择的面更大些,可以根据自身特长选择感兴趣的志愿活动,比如教移民孩子英语、和穷困孩子进行一帮一的辅导活动,甚至做法律医疗方面的参谋。如芝加哥有“大哥哥”组织,给志愿者和需要帮助的孩子牵线搭桥,这些大哥哥不一定要带着孩子学习,也可以一起打球运动,目的是给孩子一个正面的榜样。显然,这种志愿活动是长期性的,志愿者和救助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也有为国际人士提供短期居所的志愿者,为陌生人敞开了大门。
当天灾来临时,美国人更是踊跃做志愿者。如2012年桑迪飓风吹袭美国东岸时,原本“占领”华尔街的抗议者转为组织成了“占领桑迪”的志愿者,利用占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平台,提供了从物资到临时居所的各种救助。笔者任教大学的一群学生就连续三年自发组织筹集资金到新奥尔良做灾后重建工作,当地有多个大型志愿者组织帮助找项目、安排住宿、和当地人接头等,有条不紊。
走出国门的志愿者可以加入美国政府旗下的“和平队”,和平队由美国前总统肯尼迪发起建立,服务期两年。从1961年到2015年,共约有22万美国人加入了和平队,录取率只有15%左右,加入条件相当严格。他们到发展中国家去不仅仅是提供一时的帮助,更多的是传播美国文化、增强与美国的友好关系和提高本地人的教育水平,帮助他们达到自给自足。
美国政府认为志愿者活动可协助政府工作,所以会从制度上鼓励志愿者。一些非政府组织给予志愿者免税单,让志愿者按照他们工作的小时数换算成捐助的金额,报税时可以减税。另外,美国一些职业认证机构要求申请人需要有工作经验,可是没有证书又不可以参加相应工作何来经验,当志愿者就成了解决这个“鸡与蛋”问题的办法:如法院的同声翻译需要考证,考试以前可以当志愿者积累工时,为那些无力承担法律费用的人士提供翻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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