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进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服务

2014-12-19 10:14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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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文明办、团省委日前出台加快推进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服务实施意见,积极构建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服务制度体系,通过在社工机构内部设置志愿服务岗位、选拔专业社工进入志愿者组织等方式,整合社工和志愿者资源,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联动服务格局。

12月1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文明办、团省委日前出台加快推进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服务实施意见,积极构建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服务制度体系,通过在社工机构内部设置志愿服务岗位、选拔专业社工进入志愿者组织等方式,整合社工和志愿者资源,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联动服务格局。

目前,我省社工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制度化体系逐步健全,但社工服务项目缺乏必要人力支持,志愿服务活动缺乏有效专业支撑,加快推进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服务具有很大空间。实施意见提出,发挥社工专业优势,在健全志愿服务制度、扩大志愿服务领域、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创新志愿服务项目、汇聚志愿服务资源等方面,引领志愿服务水平提升。调动志愿者力量,在人力资源、岗位开发、项目运作等方面,协助开展社工专业服务。充分利用全国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的志愿者招募登记和项目需求发布功能,拓展建立社工与志愿者联动信息平台,实现两者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资源整合。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将社工专业培训纳入志愿者培训规划,尤其对志愿者领袖和骨干开展重点培训,推动志愿者提升转化为社工。推动社工机构在内部设置相关志愿服务岗位,招募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参与社工项目。鼓励志愿者参加全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进入社工岗位。将社工岗位设置比例作为评估志愿者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重要条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选拔专业社工进入志愿者组织,在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培训等方面进行业务督导。鼓励通过直接登记注册的形式,培育、孵化促进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发展、合作服务的社会组织。(记者 汪国梁 实习生 张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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