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江门社工待遇新办法7月起试行
近日,江门市民政局、市社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发布《江门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试行办法》(下称《办法》),从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办法》规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员级四个等级(即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员)。岗位设置方面,高级职位数不超过10%,中级职位数不超过30%,初级职位不受比例限制。
薪酬待遇方面,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工薪酬指导价由市民政、人社、财政部门定期公布,由签约机构按拟聘用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确定,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可根据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实际情况,在江门市公益社会组织社工薪酬指导价标准内作上下15%的调整,并以此作为确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薪酬成本的参考。
根据去年相关的江门社工待遇标准征求意见稿,社工的工资将与专业技术职位名称挂钩,最低薪酬的是中专(高中)毕业的见习人员,1800元/月,最高薪酬的是社会工作师一级人员,57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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