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参考
中央政策
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
近日,应急管理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旨在充分发挥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应急志愿者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的重要作用,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意见》要求,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开展灾区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积极参与监测预警、信息传送、防灾避险、紧急疏散、自救互救、物资抢运、心理疏导、创伤修复等工作。
来源:应急管理部网站、社工中国网
地方政策
1、广东出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多处提及社会工作
近日,《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明确到2035年,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保障。提出二十五项主要任务,其中对学校社会工作、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介入未成年人及残疾儿童等专业服务均作出明确要求。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社工中国网
2、广东发布“双百”社工服务站业务工作指引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了《“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业务工作指引(第一版)》,明确了“双百”社工事务性岗位、服务性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指引》提出,事务性岗位负责协助乡镇(街道)经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妇女和残疾人事务等,包括办理相关业务申请、进行服务对象信息化核对及管理、开展政策宣传等工作;服务性岗位主要协助识别服务对象、综合评估服务需求、统筹开展专业服务,确保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100%覆盖,并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3、山西省12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办法
近日,山西省12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山西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教育帮扶工作在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社区矫正机构具体执行,相关部门依法协助配合,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来源:山西发布
二、行业动态
1、江西召开全省创新“五社联动”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提质增效会
近日,江西省创新“五社联动”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提质增效会召开。会议要求,要持续围绕“民政大系统”再发力,切实把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放在第一位,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更加全面融入“一老一小”、“一残一困”、基层社区治理等民政领域工作,用民政专项资金做好民政服务,有机嵌入基层“民政大系统”,推动形成“上面五条线(五社联动)”、“落地一张网(社工站)”、“服务一盘棋”的良好局面,切实把乡镇(街道)社工站打造夯实民政基层力量、落细民政基层服务的重要阵地。
来源:江西省民政厅
2、四川启动首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举办了首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开班仪式。该工程对遴选产生的高层次社工专业人才培养对象开展专项培养和跟踪培养,培育一批专业社工领军人才,带动全省社工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据悉,全省社工人才总量已达14.7万人,超过4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为强化社工专业人才支撑,不断提升社工服务体系专业化水平,积极构建符合四川实际的“高端人才为引领、持证社工为骨干、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社工为基础”的社工人才梯队。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3、重庆英才社会工作服务团开启线上服务
当前,重庆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截至11月15日,全市353个社工组织、5044支志愿服务队伍,已经动员号召1.35万人次社工、31.87万人次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服务群众1129万人次。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同舟共济渡过难关,重庆市民政局联合入选重庆英才计划(社会工作领域)的名家名师,组建重庆英才社会工作服务团,发挥专业优势,凝聚专业力量,开通应对疫情社会工作心理援助热线,向公众免费提供心理疏导、关系调适、危机干预等服务。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
三、理论研究
1、社会工作中的实践研究为什么不可替代?(王思斌)
社会工作实践和事业的发展需要社会工作研究。现代社会工作不是经验主义的,在现代化进程中,它也不是“个人作坊”。随着社会问题的复杂化和社会进步的要求,社会工作实践应该进一步走向科学化、更加有效,这就需要进行科学的社会工作研究。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和职业被承认、社会工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都需要有说服力的证据,而社会工作有效证据的系统呈现则需要社会工作研究的支撑。其中,社会工作实践研究扮演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角色。(《中国社会工作》2022年11月上刊)
2、《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与社会工作者的跟进(武婷、段祺琳、武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它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的立法,并将其从传统“家事”上升到重要“国事”。因此,《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对于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法规、构建儿童教育保护体系、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地位、促进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鉴于社会工作与家庭教育的契合性,社会工作者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在家庭教育服务中扮演好服务提供者、弱势家庭的支持者和赋能者、社区氛围的倡导者、多方联动的协调者及政策实施的影响者,为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22,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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