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砥砺奋进,城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更主动更精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势如雨后春笋,村(社区)“两委”选举“三统筹、七同步”做法叫响品牌,全省各项民政事业十年累计投入近1500亿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省各级民政部门悉心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民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勇担时代使命,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用实干与奋斗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在红土地上谱写了新时代民生服务的华美篇章。
聚焦脱贫攻坚
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省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发挥党员先进作用的“党建+社会救助”、发挥信息平台快速反应优势和关怀引导作用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服务类社会救助”等先后成为全国改革创新试点做法,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等方面的经验也推广到全国。
通过这些举措,江西省基本实现了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在兜得住、兜得准、兜得好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截至目前,已将373万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动态监测,逐步实现由“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型。十年来,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增长135.7%,农村低保标准增长252.9%;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增长170%,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增长254.5%,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
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在工作实践中,持续推进“单人户保”、低保延退、刚性支出扣减等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全省现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68.36万人、特困供养人员13.37万人,仅2021年全省实施临时救助15.3万人次。
江西民政先行先试,积极构建上下联动的城镇脱贫解困政策体系,有力地保障了88.61万城镇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开发上线“赣服通”信息服务平台,江西民政逐步打造“互联网+社会救助”体系,实现足不出户“码上救”,极大地方便困难群众提出救助申请。大力推行“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实际需求。
江西还实施了残疾孤儿和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制度,2021年进行了补贴发放。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现有48.5万困难残疾人和45.8万重度残疾人相应分别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还为2.4万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普遍开展对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的探视巡访工作。
聚焦“一老一小”
不断健全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养老领域的政策法规建设紧锣密鼓、蹄疾步稳。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省委、省政府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省政府印发“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江西各级民政部门趁势而为,仅省民政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出台的配套政策就达到30余项,同时还发布了涉及消防安全、集中照护机构、农村互助养老等方面的10余项江西省地方标准。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19年和2020年,江西省真抓实干,落实养老服务领域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获国务院督查激励。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全省养老机构已达1854家,床位数达到17.7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3%,较十年前大幅提升。十年间,全省新增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671个,数以百万计的城市老人实现了在家门口养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行动,完成2.4万户家庭改造,新增家庭养老床位2400张,有效提升了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推行“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发动14.4万余名农村党员干部参与为老志愿服务,党建引领作用在每个村落得到了切实发挥,此项工作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0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1.3万名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得到专业化照护服务。在全国较早开展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全省95%的乡镇敬老院经改造后焕然一新,设施更加齐全,安全更有保障。与此相适应,全省同步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1.3万余个,覆盖全省81%的行政村,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更有保障,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在儿童福利事业方面,全省机构抚养孤儿、城镇散居孤儿、农村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由十年前的每人每月1000元、570元、400元大幅提升至当前的每人每月1600元、1200元、12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参照孤儿保障标准纳入保障范围。2021年,省、市、县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省委、省政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考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日臻完善。推行孤弃儿童区域性机构养育,“养治教康+社会工作”模式基本形成。全面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孤儿住院服务费最高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次7000元。建立助学长效机制,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为年满18周岁后就读普通全日制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
聚焦基本社会服务
实现规范有序
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截至目前,江西省已全面建立5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公益性殡葬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今年3月,江西省政府出台《江西省公墓管理办法》,对于加强公墓建设,深化殡葬改革作出明确规定,坚持建、管、用、祭并重,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着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引导文明节俭办丧,有效减轻群众丧葬负担。2021年,省民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江西省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计划“十四五”期间每年打造240个省级示范性殡葬服务设施,引领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
婚姻登记管理规范有序。全面完成婚姻登记档案信息补录工作,全省100个县(市、区)实行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和延时错时服务,其中95个县(市、区)在婚姻登记处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89个县(市、区)设置颁证大厅。
聚焦共建共治共享
加快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建立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建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在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普遍推行“三统筹、七同步”做法,把村(居)民委员会与村党组织换届统筹起来,把村、社区换届统筹起来,把换届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统筹起来;同步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同步精准选派驻村干部、同步选优配强村(居)民小组长、同步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同步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同步完善村级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同步推进村(社区)民主协商。目前,全省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分别达到98.66%、98.95%,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江西省民政厅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国家级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工作,先后推出南昌市西湖区社区协商、乐安县便民服务的典型经验。省民政厅还联合多个部门出台“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标准,持续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累计有10个城区、10个街道、45个社区分别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荣誉;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1个,省级示范村(社区)1200个。
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经过多年持续推进,江西省城市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目前已分别达到100%和76%,基本公共服务实行城乡社区“一站式”大厅集中办公,群众办事更加方便。省政府出台《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公布村级组织承担的60项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乡、村两级挂牌减幅达92.5%,考核评比减幅达58%,真正做到“牌子减下去、服务提上来”。2021年,在全省推广残疾人两项补贴、婚姻登记预约等30项民政服务事项上线“赣服通”服务平台,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至今累计提供200万次掌上民政业务服务。
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级福彩公益金逐步加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力度,截至2021年年底已累计投入7045.6万元。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挥独特作用,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仅2017年至2021年间就减少涉企收费1.6亿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民政系统的引导下,全省社会组织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累计募集款物30余亿元。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还广泛动员社会组织支援新疆,对口支援新疆的做法得到推介。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近年来全省平均每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200余次,仅2021年就集中梳理排查“僵尸型”社会组织2939家。
慈善社工服务有序推进。江西省政府出台《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明确了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全省注册志愿者已达689万人。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专门印发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动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705个。这项工作部署实施以来,社工站累计链接慈善资金1315万元,服务57万余人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也驶入“快车道”。
回首十年,江西民政为新时代赣鄱大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贡献了“民政力量”。展望未来,江西民政系统将在新征程上展现更大作为,切实强化使命意识、全局意识、问题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建设法治民政、智慧民政、温暖民政、专业民政、勤廉民政,以坚定有力的步伐跑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供图:江西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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