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 四川民政厅召开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推进视频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廖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厅、省税务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二级巡视员杨伟主持。
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工作会议相关工作安排,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和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落地落实。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方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立足于为社区社会组织解决资金困境,通过采购服务、政府委托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了财力扶持;立足于为社区社会组织松绑放权,降低社区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并规范登记程序,实行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备案等相关制度,为社区社会组织拓展了生存与发展空间;立足于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平台,通过提供场所、扶持项目、开展公益创投,帮助有发展潜力的优质社区社会组织成长壮大。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社区社会组织近4万个,其中正式登记成立4759个,街道(乡镇)备案管理1.8万个,社区台账管理的1.7万个。
会议强调,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关乎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关乎基层党建提升政治功能、强化组织力等重大问题。社区社会组织是推进基层政府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具有贴近群众生活、了解群众需求、开展活动和服务更加灵活高效等独特组织优势。社区社会组织在维护居民权益、发起社区自管项目、支持村(居)委会工作方面具有居民支持、居民参与和居民信任等特点,在识别社区需求、代表社区多方利益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组织通过共同的兴趣爱好和相似的价值理念形成的组织化团体,是最接地气的群众组织、最有群众基础的小微组织,最为纯粹的公益互益组织。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适应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方向和工作着力点,重点发展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把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好、发展好、引导好、作用发挥好。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聚焦“十四五”期末,除三州地区外,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目标,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建联席会议等党建载体的桥梁作用和基层党群服务中心的阵地作用,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方向。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党建工作体制、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建立重大活动报告制度、规范内部治理,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要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推动政社分开、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体系,给予社区社会组织更多支持。要引导发挥作用,坚持居民需求为导向,推进社区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建立完善定位(需求)分析—研制方案(辅导培力)—落地实施(执行计划)—制度规范—评估监督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和项目实施制度机制,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要强化协调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宣传引导,凝聚起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合力。
会议指出,推动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是省委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厅党组谋划的“十四五”民政事业“583”发展架构的重要内容,是今年十件民政大事的重要任务之一。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既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又要思考“好不好”“优不优”的问题。要在增强实用功能上下功夫,准确定位、优化和完善平台运行。要在示范引领上下功夫,着力完善孵化培育、规范运行、成果转换等管理运行制度。要在形式多样上下功夫,因地制宜走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管理之路、发展之路,确保孵化基地建设好、运行好、管理好、作用发挥好,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会上,通报了全省首批16个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和孵化培育体系建设优秀案例。眉山市、成都市成华区、泸州市江阳区茜草街道、乐山市沙湾区围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交流发言,自贡市、广安市、绵阳市游仙区、达州市大竹县围绕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作交流发言。会议同时对今年民政部和省厅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调度和强调。
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社会组织登记机关负责同志,部分乡镇(街道),社会组织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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