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1〕3号)要求,2021年8月18日,我省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开展了辽宁省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线上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曹迪、张娜同志予以公示。
曹迪,女,满族,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现任沈阳化工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院副教授,兼任沈阳市铁西区乐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业督导。2009年6月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2019年11月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2021年8月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
张娜,女,汉族,198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现任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讲师,兼任沈阳市利州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专业督导。2013年6月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2020年11月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2021年8月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
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1年9月3日(5个工作日)。如对曹迪、张娜同志通过评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邮政编码:110015;联系电话:024-23931909。
辽宁省民政厅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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