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民政厅印发《甘肃省乡镇(街道)设立省级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21年在全省设立50个省级示范社工站。
《方案》要求,按照坚持党建引领、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专业服务、坚持资源整合、坚持社会化运作的原则,把社工站建设成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有力阵地。
《方案》提出了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建设方式及标准、服务内容、实施步骤等具体要求。
街道社工站要针对基层治理的难点痛点,探索“多元有序规范参与、居民能力逐步提升”为重点的基层治理。乡镇社工站重点针对民政服务对象、“三留守”人群、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专业服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逐步围绕乡村振兴和“三农”问题开展农村社区治理。
社工站社会工作服务购买主体为市(州)民政局或县(市、区)民政局,鼓励乡镇(街道)自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购买主体负责本区域设立社工站实施细则的制定,负责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招标和活动实施。
《方案》明确,省级示范社工站按照每个站点25万元资金标准运行,服务费用按照省、市(州)、区(县、市)三级配套,鼓励支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单一项目购买、整体服务打包”等形式,争取将设立社工站和社会工作服务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民政厅安排福彩公益金、专项服务资金等按照每个站点10万元的标准进行支持。市(州)民政局可通过争取市级财政资金列支、安排福彩公益金、专项服务资金等按照每个站点5万元的标准配套。县(市、区)民政局安排专项资金或社会救助购买服务资金以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方式配套,用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心理疏导等服务。
《方案》同时鼓励各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要求,统筹安排资金,整合乡镇资源,吸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自行增加设立社工站数量。
《甘肃省乡镇(街道)设立省级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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