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2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

2020-11-11 09:53   羊城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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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计划用两年时间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计划用两年时间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打通社会工作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据悉,广东省民政厅于2017年起开始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目前全省已设立407个乡镇(街道)“双百”社工站,共聘请1737名社工,采取“扎根一村(居),做专做精做实做细后,再逐步辐射”的方式,为困难和特殊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累计服务有需求对象超过732万人次。 在系统总结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将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通知》指出,要运用广东社工实践经验,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到2021年底前,全省乡镇(街道)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年底前,全省村(居)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点,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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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点 《通知》还明确了四大重点任务,包括建设服务站点、明确岗位职责、组建服务队伍和健全薪酬体系。

服务站点方面,要求乡镇(街道)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党群服务机构或其他承接民政服务职能的内部机构等现有办公场所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将所辖村(居)分成若干片区,依托村(居)党群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康园中心等现有资源建设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

岗位职责方面,要求按照“经办在乡镇(街道)、服务在村(居)”的原则统筹设置事务性和服务性岗位,事务性岗位设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性岗位设在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其中,事务性岗位负责服务窗口事务性工作,经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事务等,包括受理相关业务申请、开展政策宣传、进行服务对象信息核对及管理等工作。服务性岗位的职责包括协助识别服务对象、评估服务需求、统筹开展服务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服务队伍方面,要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聘用和管理,具体人数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原则上事务性岗位人数不少于2人、服务性岗位人数不少于乡镇(街道)所辖村(居)数量,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配备标准,确保服务需求得到保障。

薪酬体系方面,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社工双百工程”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对整合纳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新招聘人员,依照合同约定落实薪酬,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含“五险一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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