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设立全国首个省级“儿童福利和保护处”

皮磊 2017-12-22 09:50   公益时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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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国省级民政层面率先成立儿童福利和保护处。此举意味着在儿童权益保障领域,北京市将结束多部门分散管理的现状,整合现有力量统一进行管理。

12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国省级民政层面率先成立儿童福利和保护处。此举意味着在儿童权益保障领域,北京市将结束多部门分散管理的现状,整合现有力量统一进行管理。据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份该部门人员配备已经到位。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该部门的成立适应了目前儿童保护工作发展的需要,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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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北京市儿童保护工作发展情况

改变多部门分散管理局面

据介绍,北京市民政局新设立的儿童福利和保护处整合了原来社会福利处的儿童福利工作、婚姻登记处的儿童收养工作、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障工作,将各部门分散管理的局面进行整合,统一协调工作。此举将改变以前儿童工作分散、割裂的局面,实现资源整合,相互贯通,打造完整的儿童保护工作体系。

该部门成立后将改变多头管理的局面,其顶层设计功能将得到突显。今后,该部门将与社会救助处、社区建设处、社会工作处、社团管理办、慈善管理处、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标准和信息化处和数据核对中心等部门进行衔接,集合一切力量做好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未来,该模式还将在北京市16区进行探索。

具体到下一步,儿童福利和保护处将按照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为指引,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 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建设,继续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拓展完善困境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等领域的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各类困境儿童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第二, 构建儿童工作体系,制定加快儿童福利与保护体系建设的意见。未来将重点加强街乡和社区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儿童工作领域专业社工和儿童福利督导员等人才队伍建设;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和发展保障机制等;

第三, 注重社会力量参与,制定专门的政策和监管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一方面,积极引导各类专业社工机构、公益慈善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积极、有序参与;另一方面,在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下,加快有关标准、规范、准则的制定,加快儿童保护领域公益机构自律发展,逐步形成儿童福利和保护领域符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政社协作治理机制。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儿童福利和保护处的成立适应了目前儿童保护工作的发展需要,“将原来分散在社会福利以及社会救助事务等方面的职能进行整合,这样一来就结束了儿童保护工作多部门分散管理的局面,能够形成合力。同时这也体现了将儿童利益优先原则,将儿童工作放到了非常显著的位置。”

构建多层次儿童社会保障体系

今年以来,全国不同地区发生的一系列儿童权益受到侵害事件(比如朝阳区红黄蓝幼儿园、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再次凸显了做好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这些事件也表明,儿童权益维护是个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家庭、政府和社会共担责任,共同努力,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十一五”时期及以前,北京市民政儿童福利基本等同于孤残儿童福利,各项儿童福利制度主要围绕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孤残儿童医疗、康复、教育和就业住房等领域以及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社会,推进孤残儿童养育模式多样化、扩大国内和涉外收养等内容设计儿童福利制度,落实儿童福利举措,维护儿童权益。“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儿童福利开始面向孤残儿童兼顾部分社会困境儿童,推进适度普惠探索。

“十三五”时期以来,北京市开始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以弃婴孤儿保障制度为基础,保障对象逐渐延展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以及打拐解救儿童等特殊困难的儿童群体。

目前,北京市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了涵盖孤儿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安置就业和住房供给等五大领域的孤儿保障制度。同时,北京市儿童福利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全市形成以市属儿童福利机构为龙头,区属儿童福利机构为骨干和支撑的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各儿童福利机构综合服务功能得到不同程度提升,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持续提高,初、中、高级孤残儿童护理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另外,北京市逐渐建立健全了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28个委办局作为联席会成员单位的北京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同步研究困境儿童的社会保护工作儿童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为了加强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提升儿童民生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北京市民政局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关儿童工作的工作部署,经市编办批准,率先在省级民政部门成立了首家儿童福利和保护处。

未来,北京市民政局还将继续坚持儿童优先和利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加强儿童福利保护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孤儿弃婴福利体系、困境儿童保障体系、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流浪儿童和打拐解救儿童救助体系,全面建成覆盖全体儿童、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的儿童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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