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布了《黑龙江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规范》,这是全国第一个社工服务机构建设地方性标准。
该《规范》分为社工服务机构范围、术语和定义、机构使命与实践、机构内部治理、机构管理与能力建设、机构社工服务、机构对外关系共七部分内容。其中在社工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要求机构管理与服务团队具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社工薪酬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制定员工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服务方面,机构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社会工作方法和技巧,提供契合需求的专业服务。
该《规范》的发布,为黑龙江省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对加快黑龙江省社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步伐必将起到积极的引领、推动作用。(作者:杨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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