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工干得好将会有奖励 最高奖励10万元

2017-07-24 09:12   东南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0

东南网7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姚远强)在厦门,社会工作干好了,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社工也可以获得奖励。

东南网7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姚远强)在厦门,社会工作干好了,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社工也可以获得奖励。

近日,厦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意见》中关于“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部分,提出要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开展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对入选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厦门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聘用且就业一年的社会工作者,按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给予每人0.5万元、1万元、2万元一次性工作补贴。

据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有关人员介绍,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由民政部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厦门市是全国唯一一个对入选人员进行奖励的省市;目前厦门尚没有评选市级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相关评选奖励办法连同民办社工机构新就业社会工作者的补贴办法将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

  • 关键字
  • 社工
  • 责编:张燕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