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立足我国现有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理念和制度,以“全程关护”为理念,携手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成都市武侯区新空间青少年发展中心,构建起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一站式”处遇机制。
一年以来,武侯区检察院探索司法社工从担任合适成年人,到开展社会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和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考察、出席听证会和庭审的“一站式”处遇机制,突破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瓶颈,已呈现出可喜的成绩。
权益的贴心关护 撑腰的临时父母
武侯区检察院引入司法社工作为合适成年人,以“临时父母”的角色,运用专业的社会学和心理学知识,关注和保护监护人不能到场的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机关和涉罪未成年人之间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其认罪悔罪,同时监督审讯人员讯问过程中是否合法适当。司法社工担任合适成年人除了比其他社会团体、街道工作人员、其他志愿者等具有专业优势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以外,更保证了司法社工从合适成年人开始接触和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发现其犯罪原因,分析其心理状态,为进一步的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奠定基础。
过去一年,武侯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愿到场参与讯问的比例高达68%。通过引入司法社工担任43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消除紧张情绪,辅助检察机关与未成年人的顺利交流,监督检察机关讯问过程,不仅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检察机关文明办案,而且提高了未成年人的认罪率,有利于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回家的情感慰藉 团年的人性温馨
今年春节前夕,武侯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17岁少年张某涉嫌盗窃一部苹果手机的审查逮捕案件。考虑到张某不仅身患传染疾病且亲子关系恶劣,缺乏监管条件,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后,张某父母在武侯区检察院未检干警的积极沟通中与被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并表达了积极承担监管责任的意愿。由于春节将至,武侯区检察院连夜委托司法社工到张某户籍地开展社会调查。社工们走访了张某的亲属、邻居、老师、同学和他的主治医师,全面了解情况。同时,在征得张某及其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武侯区检察院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张某进行了危险性人格评估,调查结果表明张某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
在社会调查和心理测评的基础上,武侯区检察院召开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不公开听证会,变更张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赶在春节前将张某父子送上回家的列车。迷途的少年通过回家的情感慰藉,团年的人性温馨,在法庭上真诚认罪悔罪,终获缓刑判决。
武侯区检察院引入司法社工对2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司法社工的中立和柔性保障了未成年人的隐私,避免了司法机关社会调查给涉罪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也保证了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司法社工的专业优势则充分保证了调查结果的科学性,为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照进心底的阳光 绽放脸上的笑容
今年六一儿童节,武侯区检察院未检干警收到的最美的节日礼物是一束插着向日葵的漂亮手捧花。送花的是17岁少年梁某,一年前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同样是亲子疏离的情况下,孩子浪迹社会,堕入犯罪。承办人一边积极联系父母,增进家人之间的沟通;一边促进双方和解,化解社会矛盾。在社会调查中,检察官会同司法社工共同找出了“病因”,原来梁家亲子疏离的根源是由于家庭结构错位。在梁某在为期8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期间,检察官与司法社工根据梁某的具体情况开出了“药方”:首先,通过亲职教育修复梁某的家庭关系,让他的父母认识到自身职责的缺失,使梁某能够重返家庭,为后续帮教奠定基础;其次,根据他的性格特点引导梁某通过参与社会服务、公益活动,丰富社会支持系统,吸收正能量;第三,结合梁某的爱好,为其联系技能培训,一年后梁某明确了自己的生活目标,从一名学徒成长为一名花艺师,并在父母的支持下经营起了自己的花店。手捧花中的向日葵,映出了梁某心中的太阳,他的脸上也绽放出了花一样的笑容。
武侯区检察院本着“司法专业化与帮教社会化结合”的未检工作思路,已对13名涉嫌盗窃、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期,以及7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未成年在校学生在非羁押强制措施期间引入司法社工进行监督考察和日常帮教。在避免“二次伤害”的前提下,一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引导和矫正,另一方面对其考验期内的表现进行监督和考评。检察机关将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考察情况作为作出决定的重要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者:傅鉴 戴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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