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工有了专属徽章 从47份参选作品脱颖而出

2016-07-18 10:40   厦门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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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厦门市民政局对外发布了“厦门社工”徽章和宣传标识,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此举不仅是全省首创,也是国内继北京之后采取的一项旨在强化社会工作宣传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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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厦门社工有了专属徽章

“厦门社工”的寓意

构成“厦门社工”徽章和宣传标识的基本图案以三颗红心组成三角梅,凸显厦门的城市特色,既象征厦门社会工作者用热心、爱心服务群众,又象征厦门社会工作事业蒸蒸日上;“社工”二字变身为舞动的人形融入其中,展现出厦门社会工作者活力充沛、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又突出“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理念,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

昨日,厦门市民政局对外发布了“厦门社工”徽章和宣传标识,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此举不仅是全省首创,也是国内继北京之后采取的一项旨在强化社会工作宣传的重要举措。

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指的是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他们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服务于社会各个层面。为塑造厦门社会工作文化,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社工、支持社工发展,今年3月,市民政局启动了“厦门社工”徽章征集活动,来自厦门、福州、龙岩及江苏、广东等地的47份作品参选,最终,江苏省昆山市翟杰明的作品被选为“厦门社工”的徽章和宣传标识。

据介绍,构成“厦门社工”徽章和宣传标识的基本图案以三颗红心组成三角梅,凸显厦门的城市特色。

市民政局已制作了2000枚“厦门社工”徽章,向我市范围内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经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发放。昨日,市民政局还向7家单位颁发了“厦门社工”宣传标识,用于悬挂在市级民办社工机构孵化基地及各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此外,向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授予“厦门社工”宣传标识的红旗,用于今后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宣传活动。记者获悉,我市目前有持证社会工作者近2800人、专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机构64家。(记者 卫琳 通讯员 姚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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