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政策扶持民办社工机构发展

2015-12-30 14:16   合肥在线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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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庐阳区率先在全省制定了区级社会组织“1+2”政策,即《庐阳区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庐阳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办法》(试行)、《庐阳区社会组织创新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

原标题:政策扶持民办社工机构发展

记者昨天获悉,庐阳区率先在全省制定了区级社会组织“1+2”政策,即《庐阳区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庐阳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办法》(试行)、《庐阳区社会组织创新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

《庐阳区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包括7个方面内容,即成立登记、内部治理、培育扶持、监督管理等,《办法》降低了登记门槛,简化了办事程序,对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办法》(试行)从场所、税收、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民办社工机构支持。《庐阳区社会组织创新园管理办法》(试行)对创新园的运营、功能、日常管理、目标等作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庐阳区近年来不断探索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坚持把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作为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的大事来抓,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形成了庐阳区独特的“选拔-培育-落地”三位一体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新模式。

目前,庐阳区已培育孵化出20多家社工服务类机构,社工机构数量在全省位居前列,打造出“四点半学校”、“志愿庐阳”等一系列影响范围广、辐射带动力强、居民耳熟能详的公益服务活动品牌,涌现出了“关爱银丝”、“家计划”、“亲子阅读1+2>3”等一个个社会知晓率高、创新特色显著,为民服务周到的社工服务品牌。

庐阳区近年来的改革和创新服务,为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庐阳区将结合实际情况,以社区服务类、社会事务类、慈善救助类等类别的社会组织为重点,加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增强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初步形成发展有序、门类齐全、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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