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研修班举办

2015-10-26 09:35   民政部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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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由民政部社会工作司主办的全国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专题研修班在重庆开班,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参加开班式,社会工作司许启大巡视员在开班式上讲话,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吴秋鸿、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任波书记在开班式上致辞。

  2015年10月23日,由民政部社会工作司主办的全国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专题研修班在重庆开班,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参加开班式,社会工作司许启大巡视员在开班式上讲话,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吴秋鸿、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任波书记在开班式上致辞。

许启大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日益重视,专业社会工作政策制度不断健全、人才队伍日益壮大、专业机构快速发展,为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很多地方围绕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开展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看,我国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尚未成为制度安排,服务的覆盖面和专业水平都比较有限,需要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社会工作人才加强研究,深化探索,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将专业社会工作纳入各地社会救助政策和规划体系,做好专业社会工作与社会救助的政策衔接,明确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救助中的功能作用和具体任务。要积极协调各地财政部门,尽快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加强支持保障,形成与中央衔接的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专项政策体系。

二是搞好部门联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民政部门内部也要加强有关负责机构的互联互通,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中吸纳专业社工参与,协同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

三是完善服务机制。要建立健全需求发现报告机制,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参与救助对象家庭状况调查、建档访视、服务需求分析等具体事务。要建立健全服务承接机制,推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和基层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明确社会救助机构参与社会工作服务职责,发挥好“三社联动”和“两工互动”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要建立健全服务转介机制,对有深度服务需求的救助对象,要在综合评估救助对象需求的基础上,转介给从事家庭治疗、就业援助、婚姻调解、卫生医疗、戒毒康复等专门机构。

刘喜堂为学员们解读了国家社会救助体系和重要法规政策。在接下来的学习中,学员们将围绕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相关政策、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等进行研修;部分地方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将分享实践经验、剖析具体案例;学员们还将就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经验、问题与思路等进行讨论。

来自全国各省级民政部门人事处(社会工作处)负责同志、有关社会救助机构、社工服务机构负责人约100人参加研修班学习。

(原标题:2015年全国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专题研修班在重庆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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