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广社工薪酬指导价 最低月均4000元

2015-03-02 10:19   闽南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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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厦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首次对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流程、专业服务标准、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作出规范。

原题:厦门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推社工薪酬指导价

昨日,厦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首次对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流程、专业服务标准、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作出规范。

《服务指南》首次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经费规模计算方式、经费预算构成、经费拨付方式、项目人员构成作了规定。要求经费的分配上,人员薪酬和福利费占60%。

同时,对社会工作服务方法的时数、项目总工作量、项目社会工作者工作量的计算方式作出规定。按照标准,每位社工的年均工作量约1960小时。并明确项目专业人员有社会工作者和督导员两种,其中社会工作者应占80%以上,持证社会工作者不少于50%,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水平证书人员不少于20%。

厦门市民政局社工处介绍,《服务指南》参照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3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655元)确定社会工作者薪酬指导价,并按照社会工作者级别进行上下浮动,未持证的大专学历以上人员平均薪酬4000元,助理级社工平均薪酬4500~5000元,中级社工5500~6500元,高级社工另行规定,不同级别社工的平均薪酬为5250元。不过,这一薪酬指导价作为定价指导标准,仅适用于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者,对于政府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则不适用。薪酬标准并非强制性规定,只作为各公益性社会组织参照标准,具体的社工薪酬还需各个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而定。

目前,厦门各级政府共向29个社工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涉及项目80多个,主要为空巢和失独老人、单亲家庭、寄养孤儿、流浪未成年人、离异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海都见习记者 罗文伟 通讯员 姚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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