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更新社会工作理念,拓展思路,提升水平,推动宁夏社会工作发展。8月份,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及银川市民政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考察学习组一行6人赴广东省民政厅,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民政局及所属相关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学习考察当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成果经验。通过一周的考察学习,取到了真经、找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振奋了精神。
一、 广东经验
广东省利用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围绕“打基础、理关系、重规范、抓典型、出亮点”的工作思路,在实践中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下的社工服务发展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集中主要体现在“六抓”:
(一)抓组织建设,强化职能作用
为切实推动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广东省高度重视组织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管理体制建设。成立了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建立了省级相关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绝大多数市(县、区)相应成立了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本级相关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各级领导机构或联系会议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会工作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广州、中山、深圳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工作,将社会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手段、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加以推进,并将其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之一。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二是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机构建设。广东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社会工作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市先后成立了社会工作科(处),其他绝大多数市(县、区)也分别加挂了社会工作科(股)牌子,确保了社会工作有“娘家”。三是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广州、深圳、珠海等9市区先后成立了社会工作协会,承担起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注册维权、教育培训、行业激励,以及参与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宣传策划、政策倡导等方面的工作,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相关管理体制的确立,为本省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推动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广东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政策制度创制,以此规范和推动社会工作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一是抓好综合性政策的创制。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15市区出台推动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政策;汕头市签订《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汕头市人民政府设立汕头经济特区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将建立社工职业制度纳入其中;珠海出台了《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汕头市将社会工作立法列入2014年市政府立法规划,并起草《汕头市社会工作者管理条例》。二是抓好专项政策的创制。省厅出台《广东省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管理的实施办法》、《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和重点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服务领域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关于推进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珠江三角洲各地尤其是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市和顺德区围绕社工专业人才的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激励保障等环节,围绕社工机构培育与规范、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社工督导选拔与培养、社工登记注册、社工继续教育等重点内容出台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务实性的政策。三是抓好社工各领域服务标准的创制。省厅出台民政事业单位养老、救助、优抚医院三个领域社工服务指引;深圳市先后制定老年人、教育、妇女儿童、禁毒、司法、医务、残障、企业社会工作等8个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指标体系,初步形成社工服务指标体系;东莞市积极研究妇女儿童、教育、司法等领域社工服务标准,推进专项社会服务工作规范发展。上述政策法规、服务指引、服务标准的出台,有力推动了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抓队伍建设,打牢发展根基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是最关键的重要内容。广东省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狠抓落实。一是重视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积极组织考前培训,同时,多地出台了对考取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分别奖励3000、2000元的政策,促进了参与率和通过率。2013年,全省报考人数达到3.78万人,同比增长90%,全省成绩合格人数突破万人大关,达到10417人,比2012年增长73%;今年全省报考人数达到4.74万人。二是扎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广东省充分利用毗邻港澳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省民政厅与香港邻舍辅导会合作开展了“广东社工实务能力提升计划”,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每年选派150名社工骨干到香港跟班实训;广州市与香港特区政府社会工作主任协会合作,推进广州社工培训及顾问试验计划;深圳市严格实施拟上岗社工岗前培训和社工继续教育制度;中山、珠海、顺德等地加强与高校合作,为一线社工提供不同专题的实务培训,如中山市每年分别投入200万元、300万元经费用于社工的教育培训和督导。三是强化社工从业人员的实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工作。2012年以来,广州、中山分别与高校合作,科学设计课程,明确培训学时,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社区工作者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其对专业服务的认识和实务工作能力。广州市还委托市社会工作协会建立社会工作员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并计划制定社会工作员管理办法。中山市试行“专业社工+本地社工员”模式,通过专业社工带动原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实务工作,在实践学习中提升其实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积极引导本地高职院校开办社会工作专业。在各地民政部门的引导和支持下,中山、东莞、江门等9市高职院校相继开办社会工作专业,为各地培养储备一批社会工作人才,加快推进社工人才本土化进程。五是积极发展人才培育培训基地。省厅支持配合广东工业大学等3所高校申报并被民政部认定为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同时,省厅还连续两年开展省级社工人才培育基地和重点实训基地遴选,培育了3家省级培育基地和20家重点实训基地。广州、中山、河源等6市也加强了市级培育基地建设,省多级培训网络已初步形成。
(四)抓机构发展,搭建服务平台
在全省加快培育社会组织的机遇下,各地民政部门加大民办社工机构的培育发展力度,进一步优化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发展环境。一是政府扶持力度大。如广州市出台《广州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共财政基本支持实施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社工机构实施10-20万的一次性资助,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项目经费支出20%或30%的奖励。从2011年至2013年,上述两项扶持项目累计投入扶持经费超过1500万元。为解决民办社工机构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深圳市民政局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创新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合作开展“融益贷”公益金融创新项目,6家民办社工机构获得贷款资格,开创全国社会组织在银行信用贷款的先河。各地还通过降低门槛、简化程序、设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提供办公场地等措施扶持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二是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力度大。为满足群众日趋多元化的需求,各地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势,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为民办社工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投入显著增长,2013年全省用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经费近8.9亿元。2014年,广州市、深圳市分别用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经费各3亿元。为规范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运作,广州、深圳、中山等市针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范本、流程规范、考核评估等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成效进行考核评估,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有效保证了服务绩效。三是推进机构能力建设力度大。省厅与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合作开展“广东社工服务机构总干事能力提升计划”,从2013起连续三年,每年从省内选派50名民办社工机构负责人到香港培训。广州市举办两期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和税务风险控制专题讲座;中山市举办4期社工机构财务管理培训班,并就如何提升民办社工机构运营管理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香港进行专题考察。在各地的大力培育下,目前,全省民办社工机构已超过550家。上述培育和规范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的措施,有效激发了社会组织的活力,为社工专业人才施展才华搭建了广阔的平台,为建立政府与社工服务对象的有机联系提供了桥梁和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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