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出台政策加快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政府掏钱购买社工服务惠泽城乡居民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 (记者 田玥)9月15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加快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这是我省首次下发有关促进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意见》明确提出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重点为城市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以及农村空心村落、空巢家庭、留守人群等群体提供多种服务。据介绍,至2013年前后,我省共有社会工作人员约6万人。
《意见》指出,我省将逐步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矫正机构等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城乡社区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挂职锻炼等方式,配备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录全日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社区就业;鼓励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中的比例。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意见》明确,根据城乡社区发展特点和社区居民需求,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社区照顾、社区融入、社区矫正、社区康复、就业辅导、精神减压与心理疏导服务。在农村社区以空心村落、空巢家庭、留守人群为重点,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学习、心理和安全等方面服务,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代际沟通、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为留守妇女提供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等方面服务。
《意见》还明确,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每年从民政部门留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鼓励社会资金支持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街道和乡(镇)政府面向社区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委托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面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开放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作者:田玥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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