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李立国部长在天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专题报告
7月9日上午,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应邀为天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作“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专题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主持中心组集体学习。李立国部长围绕我国社会治理体制的发展变化,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内涵、特点及思路,充分发挥民政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作用等方面作讲解。
孙春兰在主持学习时指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孙春兰强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把工作重点转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公共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做到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相协调、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提高干部和社工队伍素质,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建设和管理城市。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要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要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组织体系,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下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要注重发挥社区自治功能,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末端,编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要加快建设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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